他缓缓靠向椅背,距离她离开的那一天,居然已经过去了五十年,但是那天的情景,为什么却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一样,仍然是那么地清晰。
沈文瀚轻轻阖上眼,这五十年里发生了很多事。譬如说,温氏集团真正成为了跺跺脚就会引发金融地震的第一财团。
譬如说,他在妻子过世七年后,不顾董事局的强烈反对,巨资购买了一座偏僻的荒山,并且成功地将其打造成了一所集观光、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旅游胜地,彻底让公司里的那群老顽固们闭上了嘴。
却又在他们想要染指山中最美的风景时,将那片山谷划作了禁地。
譬如说,在温慕瀚三十五岁那年,毫无保留地将整个温氏都交到了他们的孩子手中……
他们的儿子没有继承她的聪明,也没有学到他手段的十分之一,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善良和孝顺,也是他的弱点。如果没有沈文瀚的一路提点,或许在接手的一开始,就会栽在宋氏的手里。
不过,只要有他在,他就绝不会让宋司劼动他的孩子一根毫毛。
阖着双目的沈文瀚唇角挑起了一抹嘲讽的微笑,那男人跟他斗了一辈子,临到老了,还不是要仰他鼻息,靠着他手指缝中漏出的一点施舍过活。
当初居然还想跟他联姻,哼,也不看看他们家的女儿什么德行,有什么资格匹配他唯一的宝贝儿子?!真是不知所谓!
沈文瀚闭目养了半天神,忽然张开眼瞥了一下站在一边的管家:“今年的信,怎么还没到?”
管家有些无奈,老爷一上午都问过好几遍了。
反正每年的今日都会收到去世的夫人定时寄来的信件,总归不是早上,就是下午,现在不过才刚刚过了午后。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明面上他还是试探着问:“要不,我去催催?”
沈文瀚浓眉一竖:“催什么催?你以为邮局是你家开的啊,别人什么都不用做了,就指着送你们一家养活自己?!”
管家噤声,一年就这么一天,忍着吧,等信寄到了,老爷就不会这么暴躁,实在不行的话,他就只能给小少爷或小小姐打电话了。
他当初来温家接李妈的班,李妈就已经跟他仔细交待了沈文瀚的喜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三楼的房间由专人打扫,所有的摆放统统不准随便改动。
这么多年,他也看明白了,其实总而言之也就是一句话,凡是有关夫人的一切事宜,都要小心行事。不明白的也别擅自拿主意,宁愿多问一下老爷再决定。
果然,没一会儿沈文瀚就不耐烦地挥挥手:“去,给慕瀚打个电话,让他晚上把几个小家伙叫回来吃饭。”
管家低头应是,不过在背着他拨通电话的时候,还是加了一句:“今年的信来晚了,老爷很不高兴。”没有跟政府方面打好关系,那是少爷的失职,要是再过几个小时还没送来,估计晚上回家,少爷就要面对老头子的怒火了。
家和万事兴呐,想必夫人在天之灵也不会希望,自己的儿子一把年纪了还老被爹骂吧。挂掉电话,管家好心地想着。
……
温如是的办公室内,有一间密室,除了她,任何人都进不去。
密室里是整整一排临空漂浮的透明水晶瓶,雕琢精美的瓶中装着散发出莹莹蓝光的水滴,每一滴水珠的形状都有细微的不同。
温如是很少踏进那里,直到一日,一行波光粼粼的水纹字体凭空出现在她的眼前。
‘第一百零一号任务目标,将于午后三点,寿终正寝。’
温如是的记忆力很好,她记得自己到过的每一个世界,记得她所遇到的每一个人。
哪怕他们此刻站在她的面前,她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动容,温如是也记得,自己曾经深深地爱过他们。
只是,曾经。
她不记得当初那种为爱奋不顾身的感觉,可是,“幻梦”能抽走的仅仅只是她的爱和恨,却不能抽走那个世界留给她的所有记忆。
她静静地立在密室之中,脚下漂浮着悬空的星辰,黑色的天幕中繁星点点,蓝色的光带温顺地盘绕在她的脚踝、腕间,牵引着她向着想要靠近的水滴飘去。
最后停在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瓶前,水晶宛如整块天然雕琢而成,没有一点点的衔接缝隙。
温如是伸出指尖轻轻触碰了一下瓶颈蓝色的编号——“101”。里面的水滴随着她的动作悠悠荡了荡,仿似在骄傲地回应她的动作。
温如是神色复杂地望着它,良久,才缓缓开口:“如果我使用特权的话,能在那里待多久?”
柔和的女声在密室中响起:“即使是使用特权,灵魂也不能完全进入任务世界,只能凝结投影达到塑肉体的效果,时限是30分钟,鉴于付出与收益不成正比,不建议主人作此决定。”
付出与收益不成正比?
“幻梦”说得没错,即使她回到那里,又能怎么样。她没有办法打破瓶子取回自己的感情,况且,这不正是当初她想要的吗。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不再会有撕心裂肺的痛苦,不再会有望穿秋水的思念,不再因为失去爱人而掉下一滴眼泪,这就是她耗尽所有换来的“幻梦”能够带给她的平静。
所以此刻,她才能宁静地站在这里,心无波澜。
可是,被留下的那个男人,不是更可悲吗?日日牵挂一个早就不爱他的女人终生未娶,只盼望着死后还能再见她一面。
跟当年的那个她,又有什么区别?
温如是微微笑了笑:“30分钟也好,连接任务世界吧。”那是她欠他的。
既然这个特权源于沈文瀚,那么回报在他的身上,也很应该。
……
沈文瀚的体力一日不如一日,或许是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在一个月前,他就命人将他的东西都搬到了山上。
温如是的坟墓就在那片桃花林里,他想,如果要死的话,他希望自己能够死在她的身边。
墓的边上有一棵他亲手种下的桃树,几十年过去了,那棵幼苗已经长得亭亭如盖,即使是在其他大树都开始落叶的时候,仍然是枝繁叶茂、郁郁葱葱。
夏日的桃树花开似云,仿似天上落下的一大片朝霞,点缀着她坟前的那一片晴空。谷中这些年陆陆续续种植的上万株桃树,此刻延绵山间,形成了粉红与雪白相间的花潮。
灼灼醉人的微香萦绕在鼻尖,沈文瀚神态安详地坐在墓碑边的躺椅上。
还是那个山坡,还是那个桃花盛开的时节,沈文瀚自豪地想着,就算是死,老天爷也知道亏欠了他,特地给他选了一个最好的地点,最好的时候。
要是能像当初一样坐在草坪上,再靠近她一点,就更好了。还有远处的木屋,慕瀚硬要在那里建一座房子,哪怕是用原木建造的,他也嫌它破坏了这里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