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琳的心里,彻底把这个孩子当然了她那个无缘一见的孩子了。
也因此,无论以后莉莉和斯内普生下多少孩子,这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
而也因为这个孩子的出现,让林琳对于和爱德华在一起的那些美好,都又深刻了起来。
那些再一起的时光,那些恩爱绵绵的日子......
原来天道的空子,真的是不能白专的。
原来,早早晚晚,都要还回去的。
好记性带来的便利,以及好记性带来的岁月留痕。
公平吗?
公平。
不作付出的努力,总会在其他地方找回来。
“姐,你真的不去相亲吗?听说华夏人最热衷这个了?”莉莉抱着个小锅似的肚子,一脸笑嘻嘻的对着自家不过是赶个大集被踩坏了一双鞋的姐姐小声地问道。
林琳看着被踩坏的鞋,被踩肿的脚指头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
自从有了魔法,她就不怎么买鞋了。可是就算是不花这笔钱了,也不能让她遭这个罪呀。
“不去,我一个人过得挺好。再说了我都多大年纪了,还相什么亲。你儿子都要娶媳妇了,我还找什么呀。好不容易养大的果子,刚被人摘了,还不让我过两天婆婆瘾呀。”
莉莉一听这话,就知道没戏。想到总是在他们家门口徘徊不走的男人们,耸肩,摊手,默默地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了。
下次再来,只能放狗了。
......
☆、第一章 =5
第四十六章
云珠低声地在外面将自家小姐的吩咐传达下去后,便轻手轻脚地进来了。
“小姐,奴婢已经让奴婢的兄长和嫂子回去了。”云珠恭敬,不敢有一丝怠慢地小说禀报。
“嗯,跟你兄长说过了?我要的是绣房,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若是让我发现一丝不规矩的事情。全家发卖。我可以保证,天南地北,你们一家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机会了。”林琳歪在一旁,漫不经心地说着让人胆颤的话。
云珠浑身一颤,“小姐放心,奴婢一家绝对不会让小姐失望的。”小姐这两个月来的变化,没有比小姐的贴身侍女更清楚的了。尤其是小姐让人将大管家杖刑后,全家发卖的事情。
大管家一家七八口,她家小姐竟然找了五个人伢子,想到当时的情形,她就止不住的害怕。
记得两个月前,老爷跟小姐无意中提起曾经在酒桌上戏言为她指腹定下一门婚约时,小姐生气老爷不重视她,带着人离家出走了。
谁知道刚走出京城没多远,大管家便带着人追上来了。可那个时候,小姐看大管家的眼神就变得很奇怪。
云珠不明白,大管家说了什么,还是做了什么。竟然让小姐杖责他。而她也没有听到小姐对大管家说什么,大管家连求饶都不敢。
自那之后,她们这些下人更是不敢对小姐有什么不上心的了。本来她们金府便只有小姐一个小主子。老爷多年来连个妾室都没有,将来这整个金府便都是小姐的。
她们这些奴婢不听小姐的,还听谁的。只是大管家的事情,倒底让她们比平时更小心了些。
那可是大管家呀,整个府里,除了老爷和小姐,地位最高的人呀。大管家的小孙子,她们这些侍候的人,都要当半个主子供着的人呢。
“嗯,你父亲现在是金府的大管家了,以后只要好好的办差,自是不会亏待了你们去。我身边还缺个传话的小厮,明儿便让你弟弟也上来侍候吧。”吓一吓,再哄一哄。本就是最低级的御下手段。
“是,多谢小姐恩典。”弟弟今年十岁了,正好可以做一些传话跑腿的活。
打发了云珠,屋里只剩下林琳一个人的时候。林琳才半是无奈,半是好笑地笑了笑。
死去醒来或是一觉醒来,她永远不知道闭上眼睛后,还会不会在原来的世界里。
生离,死别。人世之苦。多少次,她都有一种想要大喊停下的冲动。可每一次都被自己压住了。
她也想看看,她还能坚持多久。她还可以走多远。
一次又一次的人生下来。她学会了一个道理,那便是及行乐,珍惜眼前。
不要让遗憾带到下辈子。
用手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林琳不让自己陷入太久的感慨中,那对她并不有什么好处。
来到这里已经有两个月了。在接收到这具身体的记忆后,她便知道了自己在什么地方了。
她是金牡丹,《包青天》里鱼美人单元剧的那个无情真牡丹。牡丹这个名字,只是个乳名。入了金家族谱的名字却是金昭。
她这辈子的爹,名为金宠,是个礼部尚书。她还有一个因生她而早产亡故的娘。
她的这位亲娘,身份却是不简单。一家三姐妹,姐妹三人相差数岁。三小姐,也就是她娘,年纪最小,嫁给了当时还不是尚书的金宠。二小姐嫁给了庞家的儿子。而大小姐却是进了宫。
进了宫的这位大小姐,却是整个包青天里最出名的人物了。因为她姓李,曾经还生了一个怪胎。然后被打入冷宫,传言最后生生被火烧死的那个。
也就是在来到这里的第二天,林琳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是多么的高大上。
她将来会有一个当太后的姨妈,当贵妃的表姐,当皇帝的表哥,和候爷表弟,太师的姨父。
这身份,说真心话,看不上那个落榜的落魄的张真,还真是太正常了。
说起这个太师姨父,林琳也要为他送上一把心酸泪的。继前几年妻子去后,去年长子庞统也战死沙场了。
小儿子比林琳还要小上三岁,这会才十一。有出息的长子没了。全家便把这个小儿子当命根子似的宝贝着。当爹的宠,当姐姐的也宠着。不宠出个纨绔子弟,林琳都要跟着他们姓了。
现在的表姐也不过才十七岁,正好也比林琳大三岁。庞太师现在正为她挑选婚配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