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手忙脚乱地把桌上的东西堆到一边,又把自己的头发整理了一下,用整齐的中分头面对雪兰说:“你进步很快,应该继续保持下去。”
说着,他把一个习题册摆在雪兰面前:“来,先做一下练习吧,等会儿我给你讲解。”
雪兰看着他认真的神态,不由得囧了。
啊啊啊啊掀桌,谁他么真来找你做题啊。
难道不是应该借着补习增进一下感情吗?你会追女孩子不会啊?机会就在眼前,你不上我要上了。
于是,雪兰把习题本往旁边一扫,交叉双手,撑着下巴看向他:“王老师,你平时有什么爱好啊?”
“没有什么爱好……”爱看小说和撸一撸算不算?
“说说看嘛。”
“呃……我喜欢……看电影、唱歌、做运动。”
“真是太巧了,我也是。”雪兰说,“改天咱们一起出去看个电影吧。”
王少爷震惊地看着雪兰:“不行,不行,我们怎么能出去看电影呢,我……我是老师……”
雪兰比他还震惊,心想莫非自己误会了,他对她根本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只不过天生比较羞涩,所以跟女孩子说话的时候会脸红?不对啊,刚认识的时候,他跟她说话也没有脸红脖子粗。
“这样啊。”雪兰尴尬地说,“那算了。”
她站起来,抚摸着自作多情的心离开了办公室。
她身后,王少爷急地抓耳挠腮。
啊啊啊啊啊,我太蠢了,我刚才都说了些什么!!!
☆、第94章
这天正好是谷雨,雪兰在家里编辑完最后一段小说后,长长地舒了口气。在国内已经没有办法继续写小说了,她必须另辟蹊径。
华夏人与西方人的胜败观念相去甚远。
西方人总是大开大合,而且似乎有种英雄情结,就像美国大片一样,总是树立一个英雄人物,通过一个人就可以拯救世界,表现方式为每个英雄都头戴光环,尽出风头。
这跟华夏人的低调内敛很不相同,就像自古以来文人雅士们钟爱的围棋一样,这种消遣方式很能代表华夏人的性格特征。一步一步争夺优势,每一步看似平静的选择都暗藏杀机,到最后胜负可能只在一两步之间,甚至不懂围棋的人根本看不出谁输谁赢,但这就是华夏人的输赢之道,一步一步,小心谨慎,稳扎稳打,等待厚积薄发、反败为胜的机会。
雪兰在上次的事情中输了,但也只是输了一小块地盘而已,这一次她会静静地跟敌人周旋,即便她只是个年轻的小姑娘,但在她执笔的领域里,她也可以下一盘好棋。
雪兰决定写一部英文小说。
作为一个技能树只点击了‘宅’的姑娘,她的御宅技能已经修炼到了满级。她曾经闲着没事的时候,流窜过各大字幕组,给许多英美剧做过字幕,所以她的英文水平还不错。
距离她被迫封笔已经过去了半年,这半年的时间她并没有闲着,而是买了一堆英文小说在家里研究。
从维多利亚时代至今,英美等国家流行侦探小说、科幻小说和色情小说。
侦探小说就不必介绍了,连雪兰的《醉拳》都被评价跟风西方的破案小说。色情小说从上个世纪就一直风靡,而且随着西方鼓励性解放,色情小说的市场也越来越广阔了。相比之下科幻小说最让雪兰瞠目,因为人类的想象力果然是突破天际的,排除讲述吸血鬼之类的恐怖小说,人们居然已经在幻想登上其他星球或者去海底和地心旅游了,雪兰甚至还读到了一本丧尸小说的前身,整个地球都被某种不知名的瘟疫污染了,几个幸运的人登上了一艘游轮,然后互相厮杀,人类全部灭绝……
以一个华夏人的身份在西方国家出版书籍,听上去是有些天方夜谭的,但也不是不可能,首先,她必须找到一个足够欣赏自己的书商。
而在那之前,她需要一本有趣的小说当敲门砖。
敲门砖不需要高大上,相反应该接近流行,而且是热门题材。
雪兰完全可以延续《醉拳》的风格,写一部英文版的破案小说,而且来自后世的新奇思维,可以保证她剧情的新颖和精彩性。
但雪兰也知道,破案类的小说很费脑子,无论哪个时代,哪个国家的读者,想要消遣的时候,绝对不会盯着费脑子的小说看。
她想要一炮而红,所以决定写一个狗血的科幻爱情小说,讲关于吸血鬼的故事。
其实早在15世纪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关于吸血鬼的文学作品,而且从那个时候开始,吸血鬼就不再是丑陋没有智商的形象了,而是文质彬彬、俊美优雅,对异性有着强烈吸引力,并且能够控制人们思维的贵族绅士。
关于吸血鬼的恐怖小说也就从那个时代一直流传到了现在,并且还改编成了电影,不过关于吸血鬼的形象依然没有脱离恐怖小说的范畴。
所以雪兰只要写一个狗血的,玛丽苏和吸血鬼谈恋爱的故事就可以了。
当然也不可能真的这么简单,她现在的所作所为相当于推翻了过去对吸血鬼的设定,并给予这种文学形象全新的设定,书商能不能接受还很难说。
雪兰会尽量给这个故事一个宏大的背景设定,让故事看上去合情合理。
故事发生在英国,战争(一战)结束后,战地护士玛丽回到了故乡,带着一身的疲惫和满心伤痛。
她的父亲和未婚夫都死在了这场战争中,年轻的她将孤孤单单地守着一座城堡生活,城堡原本属于未婚夫,只是他在遗嘱中留给了她。
城堡已经有几个世纪了,经历了好几代主人,尽管里面装潢的十分现代,有水晶电灯和电话,可是依然无法掩盖这里阴森的气息,就好像总是从哪里吹入阵阵冷风一样。
有一天,玛丽偶然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地窖,她顺着地窖的石阶走下去,然后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柜子,等她拿灯一照,才惊恐的发现根本不是什么柜子,而是一个竖立起来的棺椁,棺椁上镶嵌了许多宝石,四周却钉着很大的木质钉子。
她撬开了棺椁,发现里面趟着一具干尸,干尸的样子很可怕,玛丽吓坏了,立即盖上盖子逃离了这里。
事后,她越想越好奇,究竟为什么要把这样一具棺材放在城堡的地窖里呢?
就像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吸引着她,她一次次走进地窖去看那具干尸,有一天晚上她甚至梦到自己死去的未婚夫就躺在那里,躺在干尸的位置上。
玛丽吓醒了,她不敢继续把这棺材留在家里了,用木钉重新钉好后,她找邻居家的妇人商量,要把这具棺椁运出处理掉。可是这件事却被邻居家的女佣人听到了,她眼热棺木上镶嵌的宝石,于是告诉了自己的丈夫,觉得他可以偷偷溜进去,撬走一两颗宝石,反正上面镶嵌了那么多,不会有人发现少了一两颗的。
这天晚上,女佣的丈夫撬开了玛丽家的窗户,钻进了地窖里。
男人被棺椁上的宝石闪花了眼,可惜不能全都撬走,否则女主人该发现家里进贼了。他看到棺椁是被木钉钉死的,心想或许棺材里还有更加珍贵的东西,比如几百年前这座城堡主人的尸体,他也许还佩戴着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戒指也说不定。
贪婪的男人撬开了木钉,但不小心弄破了手指,当他掀开棺盖的时候,却遗憾地发现,里面只有一具干涸的尸骨,男人用流淌着鲜血的手到处翻了翻,别说红宝石,连石子都没有一颗。失望之下,他正要掩盖棺椁,却忽然听到了‘嘎吱、嘎吱’的声响,就像人体关节扭动的声音。
下一刻,他被棺材里那具人骨架咬住了喉咙,鲜血顺着骨架的牙齿流入,干涸的人骨渐渐丰润了起来,最后女佣的丈夫被吸成了干尸,而原本的骨架却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