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盛芳华点了点头:“不过你别着急,这才开始发病,好好控制就没事。”
“真的?”王家大嫂子擦了一把汗:“盛姑娘,那可要劳烦你了。”
“客气个啥子?咱们都是乡里乡亲的,本来就该相互帮助的。”盛芳华站直了身子,指着那只扭着脖子的鸡:“这只鸡是治不好了,赶紧拿去埋了,其余的我还能想出法子救一救,快些去拿几个蒜球过来,另外还弄点绿豆玉米。”
王家大嫂子有些惆怅的望了望那只鸡,心里头觉得有些可惜,芳华妹子别的都好,就是有些大手大脚,好好的一只鸡怎么就能弄了去埋掉呢,家里人可是一旬都没尝过肉味了呢。
等盛芳华一走,自己就杀鸡,王大嫂子咬了咬牙,有肉不让吃,哪有这个理儿,这只鸡是得了病,可又没死,怎么就不能吃了。
盛华芳把大蒜绿豆和玉米捣烂,加上点醋,捏成小小的丸子交给王家大嫂子:“一只鸡喂一丸,每日两次,鸡窝要通风透气,别放那么多柴火堆到上边,你好好照看着,明天我再过来瞧瞧。”
王家大嫂子小鸡啄米一样的点着头:“我知道,知道。”
“盛姑娘!”农家小院门口探了个脑袋进来:“让我找得好辛苦!快快快,劳烦你来我们家看看阿毛,怎么的人就不好了。”
来人是李大娘,年近五十,一张满是皱纹的脸,看上去就像一根苦瓜。
“阿毛不好了?”盛芳华心里头一咯噔,她可不是全科大夫,什么病都能治,虽然前世在医科大学念书的时候,基本上什么知识都涉及到了些,可是术业有专攻,她最擅长的是外科,这小孩子生病,她也不一定有把握治好。
“盛姑娘,我们家阿毛又呕又吐,抱着肚子喊痛哩。”李大娘脸上的皱纹都挤到了一处,看上去很是可怜:“上午还好端端的!”
盛芳华脑子里忽然灵光一现:“李大娘,你是不是给阿毛吃鸡肉了?”
昨天叮嘱李大娘要去把那只瘟鸡给埋了,是不是庄户人家舍不得,偷偷的杀了,给家中的宝贝疙瘩吃了?
李大娘没了声音,好像葫芦被勒了嘴。
盛芳华叹了一口气,李大娘家三个儿子,就老幺生了个孙子,其余两个都生的是女娃,把这孙子看得要紧,昨天那只鸡肯定是全部进了孙子肚子里边。
鸡瘟不是人畜共患的疾病,不会直接传染给人,可是阿毛吃了这么多瘟鸡肉,病从口入,有可能中毒了。
“李大娘,你别着急,我先去后山找点草药。”盛芳华伸手探进背着的布囊,掏出了一把草药来:“你先把这个洗干净,跟绿豆一起熬了汤给阿毛喝。”
“好好好。”李大娘双手捧了过来,不敢有半分怠慢。
谁让这位盛姑娘是神仙选中的人,自己不信她还信谁?
十六年前,桃花村来了大肚子的女人,穿得破破烂烂,倒在地边上直喘气,一双腿肿得再也走不动路,村里人同情她,拿了稀粥凉水给她用了,还把存东头那个孤寡老头留下的小破茅屋给她住,后来这女人就在桃花村安了家,过了三个月她生了个女娃儿,那小女娃天生聪明伶俐,可也伶俐得过分了些,八个月就会说话,到了一岁上头,看到别人抓草药,第二次就能叫出那草药的名字!
村里人都觉得这件事情挺妖异,几个老人凑到一起嘀咕了下,赶忙请了对面山上道观里的道长来捉妖,可是万万没想到,那道长过来看了盛芳华的面相,大惊失色说这小姑娘是神仙派下来的人,他可得罪不起,朝盛芳华拜了两拜,匆匆忙忙就走了。
从此以后,村里人提起盛芳华,不免就带了几分敬畏之心,再也没有谁敢认为她是妖怪。
八月能言语,一岁识草药,到了两三岁上头,竟然央求她娘盛大嫂子去给她买医书来看,到了五岁上头,拜了城里回春堂的梁大夫做师父,开始学习行医,到农闲的时候,摇着木铎走乡串户的做起了铃医,不仅治人,还治牲畜。
最开始村民们还有些不相信,时间久了,见盛芳华确实也治好了不少人,一个个从怀疑到相信:“盛姑娘是老天爷派下来护着咱们村子平安的吶,多亏了有她在,要不是咱们桃花村的人和畜生可要遭不少罪哪!”
听着这些议论,盛芳华只是笑一笑,摇着木铎继续往前走,村里人说得也没错,她可不是老天爷派下来的?刚刚做完手术的她才脱掉白大褂,闭了闭眼,人就变成了个小小婴儿。
她是个乐观的人,从来就没为什么事情悲伤过,从知名的主刀大夫变成了咿呀学语的小孩,盛芳华觉得她赚了,多赚了三十几年的时光,就如她看过的电影《若是时光倒流》一样,她忽然有了一段全新的生活,换了个身份,但又有着前世的记忆——这样的事情落到了头上,绝对是她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