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鑫冲他露齿一笑,露出整齐的大白牙:“没关系,不过得快点回去,晚点车上人就多了。咱们都去坐地铁吧,不怕堵车,跟我来,我教你们怎么换车。”马上就到北京的晚高峰了,不快点就要挤不上车了。
于是大家在程鑫的带领下一起上了地铁,徐俊赏父子先换乘6号线去中戏,余下的人坐到终点站换成4号线。接近晚高峰,车上人有点多,但也不算太拥挤,只是没有座位,陈昕站在地铁门边,背靠着车体,一手抓着扶手,程鑫将他挡在里面,和谢世杰父子说话,聊北京的风俗。陈昕插不上嘴,就安静地听着,程鑫身上散发出一股子汗味,不好闻,但陈昕并不讨厌,这是程鑫的味道,不管哪样他都喜欢。
他喜欢北京,从高铁上看见一望无际的华北平原起就喜欢了,那么辽阔的天和地,还能够看见天地相交的地平线,看得人的心胸都要开阔起来了。虽然从下了车就一直在地下穿行,并没有见到地面上的景致,但他还是喜欢,那些地铁站名多有意思啊,军事博物馆、国家图书馆、圆明园站等等,听着就觉得自豪,多大气,这些地方以后一定都要去看一看,北京有意思的地方太多了,一定要好好研究一番才行。当然让程鑫陪自己一起去,这么有意思的地方当然要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探究,想想都觉得美滋滋的。
谢世杰父子在著名的中关村下车去转车,陈昕和程鑫在北大东门下了车,程鑫为了赶时间,跟同学借了一辆自行车,就停在地铁站外面,他推着车说:“借同学的车。我还没买,等军训完咱们一起买吧,学校太大了,不骑车不行。”清华校园五千多亩,没有自行车出门还真不方便。不知道学校允不允许开车,能开的话买辆车就更方便了。
陈昕提着东西,自然不能坐自行车,程鑫拖着箱子提着包,让他推车,好在北大离地铁口不远。时间已经接近傍晚了,负责接待的师兄安排他先住进宿舍,第二天再报到。程鑫替他将东西提到楼上宿舍,陈昕担心他受处罚,催着他快回去。程鑫笑着说:“总要吃饭吧。先去吃饭。”
于是程鑫载着他出了校门,陈昕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一手抓着程鑫的衣服下摆,被程鑫抓起来放在自己腹部:“搂好了。”陈昕笑了起来,手并没有收回来,被北京初秋的晚风一吹,顿时觉得清爽怡人,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不在乎多少物质,跟自己的爱人在一起,哪怕是坐在自行车上,也觉得自己是最富足最幸福的人。
两人在外面随便吃了点东西,程鑫将人送到北大门口,这才说:“好了,我就不送你进去了,你自己去铺床吧,可以先熟悉一下环境。我们还有几天军训,恐怕抽不出时间来看你,不过你可以来看我,我在南区30号楼。有事打我电话。”程鑫说完,抬起手揉了揉陈昕的头顶,露出一个干净温暖的笑容。
陈昕心中涌起浓浓的不舍,一点都不想和他分开,此刻他甚至冒出一个念头:早知道报清华好了,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训练了。陈昕揉了揉鼻子:“嗯,我一定去。路、上小心!”
程鑫坐在二八自行车上,长腿支在地上,伸出手刮一下他的鼻子,笑着指了指马路对面:“怎么就伤感起来了?对面就是我们学校,是不是特别近?不过我们学校比你们学校大多了,而且超级漂亮,以后咱们就有地方约会了,花前月下,相当诗情画意。”
陈昕听他夸自己学校,不由得不服气:“我、们学校也好啊,有未名湖。”虽然他还没有去过未名湖。
程鑫笑死了,清华和北大从来都是互相较劲对比的,男朋友到了对门,可不能跟他抬杠,便点头:“对,那是全天下最浪漫的地方,到时候咱们去约会!”
陈昕也笑了,觉得自己太孩子气:“快、快回去吧。”
程鑫很想亲他一下,但是周围都是人,不敢太明目张胆当街秀恩爱,便点点头,骑上车走了。陈昕朝他挥挥手,目送他消失在视野里,这才转身进学校。他没有立即回宿舍,而是在校园里闲逛起来,图书馆、西大门、红楼、未名湖、博雅塔、朗润园,全都是耳熟能详的名字,这会儿亲眼看到了,心中的激动简直难以言喻,这么美丽的地方,哪个学生不为之自豪呢。
陈昕陶醉了许久,这才乘着夜色回到宿舍楼,他们的宿舍楼也很老旧,没有独立卫浴,有空调,陈昕觉得这条件已经非常不错,至少比自己家好多了,何况这里还培育了那么多优秀的师兄们,自己有什么不能忍受的呢。
陈昕的室友已经来了两个,一个来自黑龙江的,叫雷焱,长得高高瘦瘦的,嗓音跟冰镇过一般清爽,十分动听;一个来自海南,叫梁振南,长得比较黑,脸盘窄小,颧骨突出,长相辨识度非常高,说话舌头跟捋不直似的,口音也非常具有辨识度。
陈昕之前还来不及做自我介绍就出去了,这会儿才开始自我介绍。认识之后,雷焱问大家:“你们有对象了没?”
梁振南耸肩:“没有,搞学习去了,哪有空谈恋爱。”大概为了把意思表达清楚,他说话语速很慢。
陈昕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我有了。”幸亏雷焱问的是对象,不是女朋友,女朋友他还真没有。
雷焱和梁振南伸出大拇指:“厉害,学业爱情双丰收啊!太好了,以后就少了个竞争对手啦。”
梁振南问:“之前送你来的那个朋友是清华的?”
陈昕点头:“对,我同学。”
“高中的?”梁振南吃惊地问。
“对。一个班的。”
雷焱和梁振南都惊呼:“我去,你们太牛了!你们学校考上了几个?”
陈昕笑着伸出手指头:“就、两个。”
雷焱问:“那他有对象了没?”
陈昕点头笑:“嗯,有了。”
雷焱说:“看看,人家谈恋爱的全都考上大学了,还是清华北大,谁他妈跟我说谈恋爱影响学习来着!”
陈昕一听更乐了,不由得想起了程鑫之前说的那些话来,对他俩来说,爱情确实是促进进步的最大动力。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有朋友指出清华开学早,就改了一下上一章的内容,让程鑫先上学了,大家可以回头看看,也可以不看,改的内容不多。
第114章 全民情敌
刚开学, 一切都是新鲜兴奋的, 不管是陈昕也好,他的室友也罢, 都对北大和未来怀着美好的憧憬。
第一天晚上,陈昕和两个刚认识的舍友就开了卧谈会, 了解了许多彼此间的事, 他发现室友们都是非常了不起的人,梁振南是生物竞赛全国银奖得主,高考成绩全省前十名。
雷焱的外语本来学的是俄语, 但是为了学生物(因为很多原文资料都是英文),高一时才开始学英语, 高考英语居然考了128分,据说他的俄语也没丢,能够和俄国人进行俄语对话,而且他还听得懂朝鲜话, 简直就是个语言天才。按说这样的语言天才应该去外国语学院, 但他说不想将毕生的精力拿来研究一门语言, 喜欢研究一点实际性的东西。
当然, 陈昕在室友眼中也是很厉害的, 省理科状元,数学满分, 理综满分,总分728,这还是人考得出来的分数吗, 简直是考神。不过陈昕说话的小结巴也没藏住,当晚就被大家发现了。大家都没当回事,将他的小结巴一同接纳了。
这大概就是清华北大的学生从不以为自己优秀的原因,因为他们身边的人都非常地优秀,都有自己所不能及的方面。
陈昕发现室友们非常热情友好,心里很高兴。第二天上午办完入学手续回来,见到了最后来的室友,来自北京本地的许是,人大附中毕业的,个子跟陈昕差不多,但是比他壮实多了。许是是个典型的北京侃爷,一说起话来滔滔不绝,而且妙语连珠,特别逗,陈昕特别喜欢听许是说话。
有许是这个本地通在,就多了很多便利,大家在熟悉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时候少走了很多弯路。除了许是,其他人都有过住校经验,所以纵使性格各有千秋,倒也知道和其他人如何相处。住集体宿舍,无外乎就是严于律己一点,少给别人添麻烦,公共事务稍微上心一点,相处得就融洽了。
陈昕花两天时间熟悉了环境,他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和未名湖了,都说未名湖是约会圣地,但陈昕去湖边晨读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多少约会的师兄师姐,倒是见过几对拍婚纱的新人,大概去的时间不对,花前月下,重点应该在月下吧。
每天晚上陈昕都会和程鑫聊天,两人交流着自己当天的见闻,陈昕还看到了程鑫发过来练军体拳的照片,看起来相当帅气。宿舍里其他三个人都喜欢玩游戏,下了晚自习,就回来开黑,喊陈昕也来,陈昕虽然也玩游戏,但并不热衷,而且这个时候他通常都在和程鑫聊天,表示不参加。
许是就说:“你和你对象是不是才确定恋爱关系啊,热恋呢吧?怎么那么黏糊,有说不完的话。”
陈昕笑着说:“没,在一起两年了。”其实不到两年,但是每天都跟热恋一样。
“我去,我跟我女朋友谈了半年就跟左手牵右手似的,你们怎么保持新鲜感的,告诉哥哥呗。”许是凑过来,将胳膊搁在陈昕肩上。宿舍里四个人,只有陈昕没满18周岁,所以是老幺。
陈昕没告诉大家自己的对象就在清华,因为一说大家就都知道了,毕竟他之前说过了他们学校就他和程鑫上了清华北大:“呵呵,也、也没什么。”他们没有刻意做什么保持新鲜感的事,反正一直就这样。
雷焱提议:“明天周末,我们去隔壁转转呗,听说清华比我们学校大不少。”
“好啊。”陈昕本来就打算明天过去的,程鑫不放假,不知道能不能看到他。
陈昕怀着激动的心情睡下了,第二天起来,穿戴一新去清华。程鑫开学之前,拉着陈昕一起去添置了几身新衣裳,虽然行李重了一点,陈昕也觉得值得,他总觉得北京的物价高。想着可能会见到程鑫,他还戴上了隐形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