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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大宋小吏_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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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酿葡萄酒其实非常简单,只需要葡萄和糖。云雁回拿葡萄去冲了冲,这里要小心不能把表面的白霜也洗掉了,因为上面附着有酵母菌,对之后的发酵很重要。

  冲洗完沥干水分,便可将葡萄捣碎,然后铺在酒坛里,铺一层后洒一层糖,葡萄与糖的比例大约是10:1到10:2。如此重复铺好葡萄与糖,封上口,即可放在阴凉处等待发酵。

  待得一二十天,也就出酒了。

  在等待出酒的日子里,云雁回又回忆、钻研了一下可以用到葡萄酒的菜谱,研究如何将其入菜。

  他想着,不但能做几道炒菜,还能做甜点,放进酸奶、冰奶酪之类的里面,应该也不错。

  ……

  其实这时候比现代的气温要热一些,经过十八日的发酵,云雁回去开坛的时候,已经出酒了。如果要甘醇一点,可以密封更长时间。不过云雁回已经等不及了,用纱布将酒过滤了出来,分装了几小坛。

  云雁回抱了一小坛,兴冲冲地回家。

  “阿娘,我的葡萄酒娘好了,给你尝尝。”云雁回笑眯眯地说。

  “还真酿了?”郑苹都快忘记这回事了,连忙把门关上,“可别让人瞧见了。”

  “怕什么,说是买的不就行了。傅叔呢?”云雁回把傅云沣也叫来了,给他们倒了两碗,“尝尝看。”

  葡萄酒在碗里晃荡,颜色紫红,十分漂亮。

  傅云沣端起碗喝了一口,眼睛一亮,“好酒!”

  这酒酿出来也有十五六度,不比现今酒家卖的酒差,比起酒曲酿的葡萄酒,口感更是好得多,还有浓浓的葡萄香。

  而因为葡萄酒味道带甜味,郑苹喝了也十分喜欢,只是喝了一碗脸便泛红,“劲儿还挺大。”

  “您以为是甜水儿呢,慢点喝。”古代人吃的酒度数都不高,而葡萄酒的后劲也的确大,所以云雁回嘱咐他们慢点喝。

  “我看,比樊楼的羊羔酒强。”傅云沣又倒了一碗,边喝边道,“说起来,今日里有人在樊楼请吃酒,还听说了最近汴京有酒仙临凡,雁哥儿,你听说了吗?”

  云雁回无语凝噎:“………………听说了。”

  

第66章 我在垂拱殿上班

  新得酒仙封号, 云雁回是哭笑不得,依他看,这完全就是那家脚店的炒作手段,这不,传得满城风雨, 大家都想去那里偶遇“酒仙”或是尝尝“酒仙”品过的酒了。

  终日营销炒作, 这次也成了别人的广告, 云雁回颇觉好笑,按下不提。

  有了酒,云雁回便在开封府食堂试验菜色,准备做葡萄酒鸭和葡萄酒鸡翅, 选在下午,这时候大家都在休息,没人进后厨。

  其实在食堂做菜也是为了方便,这里非但总有处理好的鸡鸭, 而且最近新购置了一批砂锅, 质量特别好。

  还是从汴京外某畿县买来的, 当地人用高岭土做的砂锅,制作的过程也极其繁琐。汴京的药铺都爱用来熬药,就是因为能够最大程度保留药性。

  与此相同,食物的鲜美也能被最大程度的保留,自从有酒楼率先使用后,便逐渐在汴京的大小酒楼里流行开了。

  而且这砂锅保鲜性还特别好,据说冬天大年三十熬的汤,到了十五都能喝。比起其他的容器,熬出来的汤更为香浓。

  云雁回取了一个砂锅待用,这砂锅保养过几次,已经十分适合炖菜了。

  将洗净的鸭肉倒上葡萄酒,再加上生抽、老抽腌渍,要腌渍久一点儿,约莫大半个时辰,便可将炒锅烧热了,加葱、姜炒到出香味了,再放入鸭肉。

  煸炒到鸭肉变色,倒进砂锅里,再次倒半锅葡萄酒,撒上盐,放陈皮、八角、桂皮、紫苏等。

  如此用小火慢慢焖,焖到葡萄酒还剩一半了,便放些冰糖,收汁出锅。鸭肉颜色发红,饱饱地吸收了葡萄酒,混合本身的鸭肉香,与香料的味道,香气扑鼻。

  云雁回尝了一块,差点泪流满面,太好吃了,妈妈,我做菜怎么这么好吃啊!

  鸭肉味道浓厚,肉肥骨软,还没入口就十分诱人了。一口咬下去,更是肥嫩得不得了,鲜香细腻,带着葡萄酒和佐料的香味儿。

  至于葡萄酒鸡翅又简单得多了,云雁回喜欢吃翅根,肉质比鸡腿更加活,又比翅尖肉多。翅根焯水沥干,小火煎到焦黄色,加上盐、酱油翻炒,再倒入葡萄酒烂煮入味后,大火收汁,洒上一些花椒粉。

  两道菜都是咸香的,吃了容易想吃米饭,云雁回打了一碗饭,又倒了一壶葡萄酒,吃了起来,两道试验品都十分成功。

  吃了几口,外间忽然进来一名年青人,穿着燕居服,面容清俊,约莫二十多岁。

  这人进来后便负手左右张望,似乎在找什么。

  云雁回看他有点眼熟,服饰也比较高档,想来要么是府里的官员,要么是来过这里的别的衙门的人,因后厨无人,便招呼道:“中午各厢来人议事,没剩菜,倒是我这里刚炒了两道,郎君来吃一些吧。”

  虽说食堂开放的时间只有早上和午休时间,但是若有人耽误了吃饭时间,也是可以来要吃的,只要有就会供应吃饭。若是官员,还得给人家开小灶。

  这青年好似愣了一下,然后走了过来,低头打量云雁回面前的菜色。

  “我就吃了几口哈,在试验新菜,你可是第一个吃到的。”云雁回吃着觉得好,打算以后也列入菜谱呢,不过那时用的葡萄酒就得在市场上买了。他打量这人也不知道饭在哪,还好心地帮他盛了一碗米饭递过去。

  青年沉思了一下,伸手接过了饭碗。

  云雁回看他伸手,双手洁白如玉,十指修长细嫩,唯有指间有些薄茧,像是握笔磨出来的,可见是个读书人。

  青年十分斯文地抓着餐具,挟了几块鸭肉吃,又吃了一块翅根,然后微微一笑,“好吃。”

  “当然啦,这菜里加了葡萄酒。”云雁回颇为自得,“而且我做菜太好吃了,简直就是冰火魔厨嘛。”

  青年愣了一下,虽然不解其意,但还是很礼貌地笑了笑,然后自己斟了一碗葡萄酒喝。

  云雁回心里嘀咕,虽说我大方,但哥们儿你倒别人酒喝的动作要不要这么自然?

  青年品了品葡萄酒,眼神一亮,“好酒。”

  从他进来到现在,就说了四个字两个词,分别是好吃和好酒。

  云雁回哈哈一笑,“小心后劲儿有点儿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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