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秀第一次有了想要亲手掐死一个孩子的冲动。她现在才知道这世上的确存在一点都不可爱的孩子。此刻,刚刚那个令她烦恼不已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如果最坏的状况发生,她绝对会毫不犹豫对着面前的孩子挥下屠刀。
这么小却能把“黄皮猴子”说得这么溜,果然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
虽然同是孩子,但年龄的差距摆在那里。眼看着雪球又要吃亏,陆秀上前一步,这就准备冲进去帮忙,没想到却被杜雪怀拉住了。杜雪怀比了个手势,连原本已经走到两个孩子身旁的猫咪也退了回去,站在一旁,准备冷眼旁观。
看看大人不准备干涉,小杜克越发嚣张了,连脚上的力气也重了几分。没有母亲能够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被欺负,陆秀虽然猜到杜雪怀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依然还是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啊——”她果然听到了一声惨叫,声音却不是来自雪球。睁眼一看,发现雪球已经死死抱住了小杜克的脖子,一口咬了下去。
小杜克开始还只是惨叫,最后竟慢慢变成了嚎哭,一边哭,一边求饶,眼泪鼻涕糊了一脸。雪球松开他后,他早已没了反抗的斗志,跌坐在地上,哇哇大哭。
“我不是黄皮猴子!”雪球依旧余怒未消,撅着小嘴杀气腾腾,那表情依稀让陆秀想起生气时的杜雪怀。比他高一个头的小杜克竟被他眼神中的杀气吓得直接尿了裤子。
“说了没事吧!”杜雪怀一脸的得意。
陆秀哭笑不得:“你到底是怎么教孩子的?”
“很简单啊,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谁欺负他,那就狠狠欺负回去!”杜雪怀伸手抢走了陆秀的兔子头套,戴上之后,走进房间,一把将雪球抱了出来。
这次的事件显然没在雪球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什么阴影,一出房间,小家伙的脸上便又恢复了原本天真无邪的笑容。陆秀松了一口气,透过门缝望了一眼里面的小杜克,眉头却又忍不住皱了起来。
她无法想象,如果像里面那样的孩子长大,雪球长大后将会面对怎样的世界。她原本不想跟迪斯尼抢生意,但看到小杜克后,她改主意了。
比起改变大人的观念,孩子才是当务之急。
“亲爱的,你难道不觉得最近闲得慌吗?我们不如拍电影吧!”
杜雪怀没料到她会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明显一愣:“最近形势不明,我担心你的安危还来不及,哪有什么心情拍电影?”
“我想拍的这部电影很特别,不需要出外景,一个小型的摄影棚就能搞定。”陆秀笑着拍了拍他的兔子头套。
她要拍一部儿童版的《活着》。就采用《黑塔利亚》的国家拟人,哦,不,确切的说是《那年那兔那事儿》的国家拟兔的形式。华人就用兔子,黑人用河马,白人按族裔不同分别用猫咪,牛,蛇等动物代替。做迪斯尼那样的动画她没条件,直接拍成布偶剧却是完全没问题的。简单的搭几个布景就可以,为绑架而做的那几套衣服甚至都可以直接拿来使用。
故事也不用特意编,直接使用这次纵火案就够了。虽然兔子中间用了不光彩的手段,但正义战胜邪恶的主题却让人无可指摘。至于影射什么的,料想这个时代的白人的脑洞也不会大到那种程度,估计等电影上映他们也未必能够回过神来。
既然是给孩子看的片子,当然不可能依然使用死气沉沉的黑白胶片。现在这个时间,彩色电影技术其实已经成熟了,只是价格高昂,很少有电影公司能够不惜血本投入。而陆秀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为了孩子,为了未来,她当然不可能吝啬这点投入。
第174章
听陆秀说要拍布偶剧,两个孩子高兴坏了,兴奋地跟在身穿布偶装的那几位后头亦步亦趋。有好几次甚至跟进了关押小杜克的房间。
看看两个孩子的身份已经彻底暴露,陆秀哭笑不得。不过其实也没事,就算他们身份不暴露,杜克法官那边一样能猜到是谁动的手。毕竟,这段时间她一直在为唐人街纵火案而奔走,而且所有人都知道她跟传说中的黑手党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猜不到,那才是有鬼了。
被雪球狠狠咬了一口后,小杜克显然已经被他吓怕了,再没敢动他一根手指。不仅如此,连带着面对毛团的时候都是战战兢兢,仿佛生怕她也会突然扑过去狠狠咬他一口。“黄皮猴子”这个词更是再也没敢说出口。
目睹此情此景,陆秀只能感叹欺软怕硬果然是人的天性。
雪球脾气一向很好,别人不惹他,他从来不会主动去欺负别人,年纪太小,还没学会记仇。小杜克战战兢兢地把玩具一递,他就若无其事地跟他玩在了一起。陆秀紧张地穿上布偶装在旁边守了半天,确定三个孩子相安无事后,长叹了一口气。
孩子终究不同于大人,就算受到了大人的恶劣影响,本质上也依然只是天真无邪的孩子。只要好好引导,不愁不会被引上正路。
“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一个关于兔子的故事。”刚好关于那部布偶剧,陆秀已经有了腹稿,于是,穿上兔子装,走进三个孩子玩耍的房间,把毛团抱到膝头上,跟他们讲起了故事。
没有小孩子不喜欢听故事,雪球跟毛团拍起了小手,连小杜克也放下了手中的玩具车,抬起了头来。
看看三个孩子充满了期待,陆秀整理了一下思路,缓缓开了口:“很久很久以前,在美丽富饶的大森林里,住着兔子一家。
兔子勤劳勇敢,一直不愁吃穿,直到有一天,一伙强盗突然闯入,抢走了它们的一切。兔子一家成为了强盗的奴隶,在强盗的压迫下忍辱负重生活了很多年。后来,强盗终于败光了家业灰溜溜离开了。兔子重新成为了家里的主人,家里却已经一贫如洗。
这时刚好森林的另一头白头鹰一家请人做工,为了活下去,兔哥哥辞别了家人,毅然踏上了旅途。前往森林那一头的路上要经过一片大沼泽,兔子历尽了艰险,九死一生才到达白头鹰家。到了那里才发现白头鹰根本不像之前承诺的那样友好。
白头鹰知道兔子家里穷,没人会为它出头,于是,故意欺负它。让它做最危险的工作,却只给它最少的报酬。不仅如此,因为兔子来自森林的另一头,皮毛又是不同于森林里其它动物的白色,连一同为白头鹰干活的其它动物也欺负它。猫咪追着它跑,野牛喜欢扯它耳朵,就连公鸡偶尔也会啄它一口。
兔子任劳任怨,拼命努力,终于还清了来时的路费。获得了自由的兔子回忆起祖辈传授给它的知识,开垦了几亩土地,种上了胡萝卜。森林这一头从来没有人种过胡萝卜,所以它不仅获得了大丰收,甚至还靠着卖胡萝卜赚了不少钱。
看着兔子的日子越过越好,白头鹰愤怒了,凭什么一只外来的兔子也能过得这么好?于是,第二年,白头鹰下令,不许使用森林那一头的锄头种地,要在它的地盘上种地就必须购买它的锄头。兔子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换了锄头。可惜,白头鹰虽然靠着卖锄头赚了一大笔钱,却还不满足。又接着下令兔子种植胡萝卜需要额外交保护费。
兔子孤立无援,只能默默忍受。兔子跟森林里其它的动物不一样,一向省吃俭用,虽然交了额外的保护费,却依旧比森林里其它的动物有钱。白头鹰发现这一点后,气急败坏,干脆宣布,不许在春天种胡萝卜。反正森林这一头,除了兔子也没有别的动物种胡萝卜……”
这样的故事对雪球和毛团来说太复杂了,两个孩子竖起耳朵听了一阵后,就自顾自玩了起来。小杜克却听得津津有味。
听到白头鹰不让兔子种胡萝卜,他眼中甚至漫起了一层水雾:“兔子好可怜……呜呜呜……白头鹰为什么这么坏?为什么总是欺负兔子?”
孩子终究是孩子,陆秀笑着摸了摸他的头,答道:“因为兔子是白色的,白头鹰跟他的小伙伴不喜欢它皮毛的颜色。”
小杜克拧着拳义愤填膺:“太过分了,就因为它是白色的吗?”
陆秀微微一笑,回道:“你不是也曾因为雪球的肤色,欺负过他。”
听到陆秀叫自己的名字,雪球猛然抬起头来,好奇地望向两人。面对雪球的目光,小杜克瞬间涨红脸,沉默良久,他才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那是不对的。”
洗脑初见成效,陆秀长舒了一口气,拍了拍小杜克的肩膀:“对,那是不对的。没有人应该因为肤色遭遇不公平对待。”
小杜克仰起小脸望着她那颗硕大的兔子脑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陆秀用兔子毛茸茸的大手摸了摸他的脑袋,继续往下说:“因为总是被欺负,兔子们习惯跟其它兔子住在一起。白头鹰跟它的朋友们把那里称为白街,因为兔子喜欢聚在一起,所以一眼望过去那里总是白茫茫一片。白头鹰跟它的朋友们特别喜欢到白街搞破坏,扯兔子的耳朵,抢兔子的东西,坏事做尽。
终于有一天,有一只兔子觉得兔子们不能总是这样被欺负。它瞒着白头鹰,偷偷把兔子们在森林这一头的遭遇传到了白头鹰的老家。
白头鹰原本跟兔子一样,也是因为在老家活不下去,才背井离乡来到森林的这一头的。它现在虽然有钱了,比起老家的那些贵族依然觉得低人一等,所以拼命在老家那边树立文明人的形象。兔子的行为让它在老家丢尽了脸面,白头鹰恼羞成怒,竟然带着一帮小伙伴袭击了白街。一场大火烧毁了白街无数的店铺,甚至还烧死了一家三口,最小的那只兔子甚至还没有断奶。”
说到这里,陆秀停顿片刻,观察了一下小杜克的反应,这孩子显然已经知道死是怎么一回事,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看看故事起到了应有的效果,陆秀接着往下说。
“愤怒的兔子把白头鹰和它的小伙伴告上了森林法庭。然而,森林法庭的法官却是白头鹰。”
刚刚说到这里,小杜克便忍不住大声抗议:“不对!错了!错了!白头鹰是犯人!”
“没错,白头鹰既是犯人也是法官。”陆秀微微一笑,试图用柔和的声音安抚他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