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这五年来忠心耿耿的跟著他们,陪著他们把一点一滴的工作室经营到现在的规模和地位,陪他们度过了这麽久的时光,中间的感情已经亲密如一个大家庭了。
“呜呜,太讨厌,我讨厌那个叫封景的,呜呜呜……”唯独一个英俊的美国少年不合适宜的蹦出这句话。这个少年,跟杜云修合演过《偷天换日》,长相非常讨喜,贱贱的笑容,让不少美国女粉丝都迷死。从被杜云修小小的“教训”了一顿後,就对杜云修这个神秘的东方男人崇拜得要死……
虽然人长得英气,美国少年少女们的偶像,人气很高。
但是他现在用著不标准的中文说著这样的话,简直让周围在座的人想狠狠揍他一顿,丢回美国去。
正当周围的人想著要怎样才能不惊动杜云修和封景,把这个煞风景的家夥踩死。
这个漂亮的美国少年又幽幽的说了一句:“虽然我讨厌封景……把我的Derek抢走了。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个有魅力的东方男人。当然,Derek第一,他只能勉强排在Derek後面。”
“……还有,他们很有勇气。”美国少年看著踏在红地毯,走向牧师的封景和杜云修,语气认真的说过,“……真的很有勇气。”
在这五光十色,充满著变数和诱惑的娱乐圈中。
凡是有人气有身价的大牌明星们,有谁会如此笃定,那个人就是今生今世最想陪在身边的呢?
杜云修牵著封景的手。
两只手坦然相握,不必多紧密。那种长久以来的相爱和信任就已全部包含在这里面。
动作戏(四十六)完
动作戏四十六(完)
杜云修牵著封景的手。
两只手坦然相握,不必多紧密。那种长久以来的相爱和信任就已全部包含在这里面。
他们身後跟著几个可爱的孩子,当著小花童,其中一个还戴著粉嫩嫩的兔子耳朵,让不少人想捏捏看,让这神圣的婚礼又充满了一丝生动、活泼的气氛。
封景一步一步的走著,手被心爱的人牵著。
红地毯两边是他们在娱乐圈的朋友,柳艺、褚风、何导,连导,甚至是国外赫赫有名,教过他和云修武术的季爷等等──那晚,他在慈善晚上无意间说了一句,无论在哪结婚,没有朋友们的见证,也没有什麽意义。
杜云修却记住了。
不但记住……而且替他实现了。
有一种人,他们的承诺,不是每天提起,而是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就已经为你实现。不管要花多大力气,多少精力。
而这,就是他深爱的男人,杜云修。
在所有人含著善意和祝福的目光中,封景渐渐扬起唇角,眉毛微挑,狭长迷人的眼睛里闪烁的是对未来生活更坚定的光芒。
他用力的握紧身旁这个深爱著他的男人。
对方轻轻转过头,墨黑的眼眸望著他,朝他温柔的笑著。一如他们多年前彼此袒露爱意时的眼神,时隔这麽久,热情仍未退散,依旧令人沈醉无比。
这个男人眼中。
永远有一些平凡却弥足珍贵的东西。比如,勇气、坚定和温暖。
就是这些。
总会在某个时刻不经意的打动著他,让每每快要自暴自弃的封景从中汲取力量。
看似渺小,却能打动人心的力量。
不需要厉睿帝王般的财势,不需要其他。只要这个人永远的站在他身边,他就有勇往直前的锐气。无人可挡。
封景知道。
无论未来发生什麽,他的人生已被杜云修全部的支持、信任与爱给填满。
圣洁的乐曲中,老牧师已在前方……
“Yes,I do。”
Yes,I do。
永生永世。和你一起走下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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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下完字的这一刻真的很舍不得。
去年十二月开始写,正文三十万字用了五个月的时间。
最先的几个月都是每晚一两点才发文,或者是早上六七点。正文完结後,整个人的情绪和精神一度低落到极点。仿佛大病如抽丝,之後陆陆续续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将这几万字的番外完成……
三年写文的时间,它占据了将近三分之一。
给我带来过快乐,痛苦,但是不管怎麽样,我想,记得那些快乐时刻的心情就够了。
番外篇帮我校对的那个朋友说。
怎麽你都一些字都奇奇怪怪的打成了爱字。我说,大概是写到最後,每次写他们的时候,我脑海里就是他们相爱的场景吧……
不管未来还会不会写成更好的文。
云仔和封妖孽已经是我这一生的骄傲。他们──最令我值得骄傲的男人们!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
“感谢你们的支持”,这句话我说过很多遍。每一次都是真心的。因为我一直觉得,只有永远记得你们的支持,自己才会更坚定的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