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这个字原来这么美。
莱科米克星上,那一天,胜利的荣耀笼罩了他们,凌谦像往常一样胡闹,笑嘻嘻地拿着刺青仪,一派任性地烙下这个字,在他的皮肤上。
我只是想和哥哥留下爱情的证明。
这是我爱哥哥的表示。
那些不羁、任性,让人无所适从,偶尔还会惹人恼火的肆意妄为,原来怀念起来,都那么幸福。
被包容着,被围绕着,被时时刻刻爱着。
就像,这个谦字。
烙下去的时候,或许是不高兴的,但是,它已经融入了肌肤,如果失去它,就像失去了身体的一部分,就像心切了一块,再也不完整了。
「真的下了决心?」凌卫把去印仪摸索着抵在肩膀的刺青上时,艾尔再问了一次。
「这个,不需要什么决心。」凌卫沉声说。
他和凌谦,还有凌涵,既是爱人,也是兄弟。
他们一起面对过死神,在生死存亡的关头,他们能毫不犹豫地为彼此付出生命。
如果凌谦正在受着伤害,如果凌谦需要他,别说身体的一部分,即使是生命也可以付出,不需要什么决心,那是毫不犹豫的一件事。
艾尔猜错了。
凌卫做这个决定,根本不需要一个晚上。
这是本能。
不惜毁掉自己身上最珍惜的东西,不惜让自己内心痛苦到极点,也要保护另一个人的本能。
凌卫按下开关,去印仪顶端的红灯闪动起来。
异样感传递到肌肤上,一点也不疼,只有一点点舒服的微烫,这个仪器裡面也早注入了麻药。
但凌卫眼睛黑得发亮,宛如被泪水冲刷过的星星。
他的心被这股微烫灼烧着,撕裂着。
那个曾经属於他的「谦」字,正在仪器作用下渐渐消失。
他以为自己会一辈子都带着这个字,带着凌涵日復一日的吻痕。
原来并非如此。
滴。
去印仪的红灯停止闪烁,发出一声轻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