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想眯眼一笑,坐上椅子,垂眸回忆了一下以前学过的谱子。
宋一沉撑着下巴坐到一边盘腿看。
庄想一边回忆一边打,敲鼓的速度渐渐的由慢到快,从生疏到熟稔,听者的观感也从“这特么啥玩意儿”到“牛啊牛啊”。
激烈的鼓声玩得就是过山车一般的刺激,光听着都让人有了种肾上腺素飙升危险的快感。
庄想跟着节奏踩点,一头乱蓬蓬的雾霾蓝发丝微微翘着点卷,嘴角勾着点懒洋洋又肆意的笑,半眯着眼睛看起来又酷又轻松,鼓棒在他漂亮的手里转的飞快,落在鼓面的影子都让人觉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宋一沉一时间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被放在鼓面上一样。
他丝毫不怀疑,这时候如果给庄想一束光,光都会追着他走。
庄想越是认真,他越是一点声音都不敢出,专心致志看着庄想的动作。
有时候看庄想做事真的是一种享受。
不管是跳舞也好,架子鼓也好,宋一沉总是觉得自己可以从他细微的表情、落在眼中的光里面看出他的享受,能从细枝末节里看出他的喜欢和轻松。
本身喜欢这些,和为了生计被迫学会,脸上的表情是绝对不一样的。
宋一沉目光在庄想脸上定了两秒,忽然有点难以定义的小小感慨。
庄想只敲了一段就停手,笑眯眯问:“怎么样?”
宋一沉毫不吝啬地鼓掌:“酷!!”
他脸上带着一种莫名的骄傲。
好像自己这句话夸的不是庄想是他本身一般。
夸完之后,宋一沉又忍不住道:“这个真能速成吗?我怎么觉得不行?”
庄想:“如果短时间只练一首曲子,是可以的。”
任何乐器都不存在绝对的速成,但都有相对的速成。
有些人就算连半点音律都不懂,还是可以完整地弹下一首曲子。只要记准该按什么键位并且足够熟练,速成并不是难事。
宋一沉从庄想手中接过鼓棒,在架子鼓面尝试般轻轻敲了一下,听到一声说不上清脆也说不上闷的响声,瞬间觉得心跳声都融进了鼓声里。
他:“嘶。”
才一个音,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惊艳感。
庄想在旁边笑眯眯地看:“喏,是不是很奇妙?这就是架子鼓的魅力。”
上手之后宋一沉更蠢蠢欲动了,道:“太酷了吧!等这段时间过去,我也想抽时间来学这个。”
庄想点点头:“可以试试。”
宋一沉挠挠头:“不过,好像听人说不要只觉得酷就去学东西,那样不长久。”
庄想眨眨眼:“唔。”
他倒觉得不是。任何人的原动力都有可能在学习的过程中转变成真正的喜欢。
“我哥说,人总是需要多给自己几次机会尝试,到以后才不会后悔。”庄想说,“挺有道理的。毕竟我最开始学跳舞也只是觉得街舞酷,试试看而已。如果不去学,永远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开始喜欢。”
见宋一沉点头,庄想挠挠头,心里也觉得被再度说服了。
嗯,试试看嘛。
跳舞也好,架子鼓也好,演戏也好,总是需要尝试的。
两个人一下午就在练习室玩鼓,饭点都快过了宋一沉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来。
庄想把他带去吃饭,路上一直听到他的口袋嘀嘀嘀地响,忍不住搭着宋一沉肩膀调侃:“大忙人小宋。”
宋一沉愁眉苦脸叹口气,说:“都是上次热搜的事情。”
庄想:“嗯?”
“上次项燃小号的热搜出来之后不是没被扒出来小号吗?可项老师的黑粉不信邪,就是觉得项老师有!这些天一直在扒,我觉得很烦啊,拿小号和人对骂了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