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清欢现代篇_分节阅读_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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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轻欢咬住了牙,再不敢多说一句。

她怎么会听不出梅仲礼温和言语间隐匿的威胁?

他言下之意显然就是说,你乖乖结婚,你们祝家就有好果子吃,你要是不顺从,我就会让你看见一个事实:我帮你的时候很轻便,毁你的时候也会很轻便。

她以前小的时候,一直以为爸爸和梅伯伯是很好的朋友,所以来往才会那么密切。可是后来长大了她才发现,只有地位对等的人才配称作朋友,爸爸只不过是不舍得梅氏带给他的利益、眼巴巴地非要与梅仲礼蹭上关系的小人物。而她,就是这“蹭关系”里注定的牺牲品。

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她可以不在乎自己的演艺前途,不要梅仲礼走关系帮她捧回的各种奖项,放弃梅仲礼塞给她大把大把的优质资源。但是她难道能不管自己父母的死活吗?

梅氏集团想要捏死爸爸的小公司,就和踩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祝家这几年在梅氏的庇佑下过得很好,家里也富裕,爸爸妈妈都已经习惯了这样阔绰的生活。如果因为自己的一时任性,而导致祝家整个家庭走向落败,爸爸妈妈要怎么样才能习惯回清贫的日子?

她攒了好久的勇气,被梅仲礼的几句话轻易地瓦解掉了。

从出生起,她的命运基调就已经写好。被圈养,被禁锢,被桎梏。

她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就像蚂蚁的胳膊永远抬不起人类的脚一样。

“明天下午两点,我会叫司机开车去接你到民政局。”梅仲礼淡漠的声音像是在宣判刑法,“记得穿好白衬衫,化一个漂亮的妆。你明天要拍的结婚照,会是你这辈子唯一的一张结婚照。”

祝轻欢低着头,指甲陷入了掌心。

南泱抵达新住宅的时候正是饭点,她打开防盗门,一边在玄关处换鞋一边拿手机看外卖。

厨房那边忽然急匆匆跑来一个穿着围裙的年轻女孩,五官清秀,双眼明朗,白皙的额头上布满了油烟熏出来的汗。见了南泱,她面色惊喜,拿着锅铲就要往下跪:

“拜见老……”

南泱扶住她的胳膊,“不用行礼。”

“老祖,您、您回来了,饭就要做好了,我马上……”女孩一顿,突然想起什么,“对了,忘了说,我叫孙绪雪,我爷爷是孙国辉,爷爷让我来照顾您的。”

南泱有点疑惑,她的身份是个秘密,一般来说,梅仲礼他们不会轻易告诉家人。

孙绪雪看见南泱皱了一下眉,马上做出解释:“我是爷爷选中的第六十六代传人,爷爷说他去世后,就由我来守护您。”

南泱点点头,道:“你不用这么客气,和我同辈相称就好。”

“不行,”孙绪雪严肃地摇头,“从小爷爷就告诉我,您是比亲人和爱人都重要的人,对待您,不能僭越,不能无礼,不能悖逆。我怎么能和您以同辈相称?”

南泱不禁叹气。

三千年前,她以禁术获得了永生。她的三个亲传弟子唯恐自己死后他们亲爱的师尊会出什么意外,便商量出了这么个馊主意:各自找一个传人,用几近洗脑的方式让师尊成为这些传人的信仰,成为他们心中的神,成为他们活着的唯一意义,再让传人寻找下一个传人,如此往复。有时南泱都好奇,云棠他们到底用的什么办法,竟然能把这套洗脑教学绵延几十代,直至今日。

“您现在吃饭吗?还是休息一会儿再吃?”

“现在吃吧。”南泱走到餐桌边,翻起两个玻璃杯,一边倒水一边随意地问,“你爷爷有没有和你说起过我?”

“当然有。”

“……他都怎么说我?”

“爷爷说,您是一个不怎么爱说话的人,但其实人很好,特别特别善良。”孙绪雪把一盘又一盘热腾腾的菜端上桌,“关于您的过往,他和我说过一些。三千多年前,您偶然外出时捡到一个六七岁的乞儿,将她带回北罚收作您最小的徒弟,便是轻欢师叔祖。轻欢师叔祖长到十七岁时,与您相恋,您有过犹豫和逃避,但最终仍选择悖逆阴阳常规,与她成为了一对爱侣。后来,机缘巧合下,北罚发现她是邪派焚天门的的少主,十几年前,是北罚联合其他正派屠杀了她的全家,让她沦为寄人篱下的孤儿。自那以后,轻欢师叔祖就叛出了北罚,回到了焚天门。她是邪派,北罚是正派,正邪总有一战啊。爷爷说,在最后那场正邪对决中,轻欢师叔祖死在了您的剑下。您很后悔,觉得亏欠她,所以三千年来,一直想要去弥补。后来,您牺牲了许多,终于习得一门禁术,获得了长生,让自己和轻欢师叔祖的灵魂有了生生世世的纠葛。爷爷说,等到轻欢师叔祖第九十九次转世时,她就会记起您,当她记起您的时候,您就会开始和她一起变老,然后共同走完这一世。”

南泱没说话,只是捏着水杯的手指紧了紧。

“可是九十九世,才用了三千多年……”孙绪雪小声自言自语,“平均下来每辈子才活……三十多岁呢。”

“因为,不一定每一世都是人。”南泱回忆起过往的岁月,眼眸微微垂下,“有时候,是一只兔子,只能活几年。有时候是一朵花,只能活一个季节。”

孙绪雪惊诧道:“您都是怎么认出来的?”

南泱沉默片刻,答道:“那个禁术。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解释,但我能感应到她。”

“那……前九十八次的转世,每一世您都找到了吗?”

“嗯。都找到了。”

南泱转过头去,看向空荡荡的客厅,声音愈来愈轻,“虽然她没有记起过我,但是三千多年来,我一直都在她身边,陪着她,从未缺席。”

孙绪雪不知道三千年是什么概念,她只知道,在高中念书的三年都那么漫长,毕业后连初中毕业照上的同学都认不全了。到底是什么样的执念,才能让一个人把另一个人记三千年那么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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