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李寻欢之前没有身体,逃婚的诸多细节都无法完善。这满城风雨的,反而不如就躲在太原城里。
于是,李寻欢带着林诗音躲进了跟李园同一条街的鸡毛小店中,那里的店主人姓孙,因为是个残废的侏儒,故而过往的客人称呼他为孙驼子。
作者有话要说:文案上的预收文会在8月6号的时候开~对综英美感兴趣的可以收藏一下么么哒~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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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双魂17
李寻欢知道孙驼子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高手,与兵器谱排行第一的天机老人出自同一势力。他会在这里,是因为曾经输给了王怜花,要替他守着放在李园的《怜花宝鉴》,直到李探花给《怜花宝鉴》找到一个传人。
当年王怜花来到李园的时候,李探花外出,是林诗音接待了王怜花。王怜花要林诗音将《怜花宝鉴》转交给李探花,但林诗音却不想表哥继续留在江湖,便将那本能够令全武林为之疯狂的《怜花宝鉴》藏了起来。
可这一回,林诗音离开李园的时候,她拿上了那本《怜花宝鉴》,她将这本秘籍交给了李寻欢。
“当初王前辈要诗音将此书转交给表哥,是诗音存了私心,没有照做。如今,诗音却不想将这本秘籍交给那位表哥。”林诗音抿唇一笑,笑容里有苦涩,也有释然,“你也是李寻欢,是表哥。”
所以,她将这本秘籍交给李寻欢,并没有错。
林诗音可不愿在这个节骨眼上将秘籍交给李探花。
“王怜花前辈吗。”李寻欢眨了眨眼睛,这个人他有印象,与父亲是好友。
很难想象王怜花这样一位亦正亦邪的怪侠会与父亲这样循规蹈矩的官宦是好友,但缘分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严格地算起来,王怜花跟阿晟的关系要更熟稔一些,因为那位王前辈是个不走寻常路的长辈,时常晚上跳墙进李园。这种时候,李寻欢要么就是睡得不省人事,要么就是萧明晟在用他的身体,两人一遇到,必是天雷勾动地火,能动手绝不跟王怜花动口。
每到那个时候,李寻欢都会一个人默默地坐在床头处,唉声叹气。
可以说,虽然后来萧明晟教了他不少功夫,但李寻欢的身法还是不免受到了王怜花的影响。
接过《怜花宝鉴》后,李寻欢直接翻了一遍,里面不仅有王怜花武功心得,还有易容、毒蛊、摄心等异术。王怜花所学之杂与精深,李寻欢认得的人中,唯有萧明晟能与他相较。
私心里,李寻欢觉得他家阿晟更加厉害一些。
李寻欢合上手中的秘籍,看向脸色比自家表妹差了不少的林诗音,道:“诗音,你想学武吗?”
林诗音怔了怔,道:“小表哥,你的意思是……”
李寻欢为着林诗音的称呼无奈了片刻,在知道李寻欢只有二十岁的时候,要不是他的生日比林诗音大一些,林诗音都想要称呼他为表弟了。如今一声“小表哥”,虽然听着怪怪的,但能够与这个世界的李探花区分出来,也不是无法接受。
李寻欢道:“王前辈是要‘我’保管这本秘籍,并未这本秘籍寻一位天资好,心术好的弟子做衣钵传人,我觉得诗音就很好。”
林诗音慢慢攥住手指,神情有些恍惚地道:“可我年纪已经不小了……”
从前的她讨厌那套打打杀杀,所以在表哥习武的时候,她只专心于琴棋书画。她是他未来的妻,有他护着,她并不需要练武。可直到两年前的时候,林诗音才痛苦地发现,一个女人若是寄希望于另一个男人,当他撤去一直保护她的双手时,她的生命与未来不会比路边的野猫野狗好多少。
只是,她想通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
二十岁再习武,恐怕在所有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
“你只需要说想不想学便好。”李寻欢语气笃定,桃花似的眼眸里满是笑意,他抬手拍了拍林诗音的头发,偏头看向不知何时靠在窗边的玄衣青年,唇角微翘,“我们都会帮你的。”
“我……们……?”
林诗音愣了愣,她猛地转过头,却见窗边有一个容颜盛极了的青年正在勾唇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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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林诗音,龙啸云与李探花到底没能保持住所谓的兄弟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