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怜虽不是御医出身,但是医术极为高超,曾救下过几位连御医都束手无策的病者,这也是谢衡选择来找他的原因。
沈怜匪夷所思得打量如此紧张的谢衡,这哪里像是他曾认识的,那个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人。
于是开口讽刺道:“大碍?确实有大碍,你要是带着他再晚来一会儿,现在怕是都消失了。”
季淮尴尬得挠了挠头,道:“灵台兄,那我们走吧,打扰大夫了。”
谢衡固执得对沈怜道:“开药。”满宝红肿的伤口就在眼前,怎么就没事了。
季淮扯着谢衡的袖口,道:“别,一会儿就好了。”
沈怜皱眉,毒舌道:“大人呐,我的药是给用得上的病人的,他们是等着药救命呢。”
季淮点头,劝说道:“我一点都不疼,真的,那人还没来得急用力,你就过来了呢。你看,就快没有了。”
他知道灵台兄是关心则乱,但就只红了些,没伤筋动骨,像这大夫说的,晚点就消失了。
“嫂子!”
突然,后堂传来熟悉的少年的声音,随着脚步也越来越清晰:“我这边草药都磨好了,还有别的需要我弄的么,我一会儿想出……”
官睿掀开隔帘,一眼扫到了满宝,便立即驻足顿住,想说的话也忘得精光。
“磨好了?后院还有一框的三七,都给我磨成细细的粉末。”沈怜不回头得吩咐道,让他继续去做事。
这小子和他哥一样,都是让人不省心的东西,大混蛋和小混蛋。大混蛋不要命似得打仗,又不知此番何时能回来,出去大半年,虽时不时传来家书,可最近也少了许多,着实让人担忧。
小混蛋更是变着花样闹腾,虽不是像别家的浪荡子那般寻欢作乐,倒是一心想着出去打仗,前几日趁小厮没注意溜出去好几天才抓回来,沈怜怕他再偷跑,便将他带在身边使唤。
沈怜说完,发现官睿好半天没有动静。疑惑得回头,发现刚才活蹦乱跳的小混蛋偃旗息鼓,双颊露出可疑的粉团,痴痴得望着谢衡带来的那人。
“呀,沈睿,好巧,你在这里哇。”
季淮看到那日一别后的沈睿也倍感欣喜,小屁孩乖乖在家他就放心了,也不枉费自己的心思。不过有些纳闷,他怎么对一个男人叫嫂子,难道他哥是娶了个男人么。
“好、好巧。”沈睿挺直身子,摆了摆手。
季淮穿着女裳,涂着嫣红的口脂,头发用一根雕花的钗子挽起。官睿本以为他是个男子,后觉得他是位姑娘,可那日摸了他的胸又是平坦的。现在是彻底分不清他究竟是个平胸的姑娘,还是一个女装扮相的男人。
“沈睿,呵,不知道你什么时候随了我的姓。”
沈怜听见季淮说的名字,摇摇头嘟囔了一句,从柜子里挑出一个小瓷瓶,扔给谢衡,道:“拿去吧,每日涂三次。不过,他这伤涂一次也就行了。给一百两就行了。”沈怜狮子大开口。
官睿难以置信道:“嫂子?”一百两都能买小半个医馆了。
季淮被吓了一跳,这哪是要钱,这是明摆着讹人么。于是把谢衡手里的药瓶放了回去,道:“我不要了。”
谢衡失笑,捏捏季淮的手,对沈怜道:“给你一个值一百两的消息。”
沈怜来了几分兴趣,道:“说来听听,要是不值,再加钱。”
“官越胜了,两日后便回京复命。”谢衡轻飘飘扔下一句话,说罢趁着沈怜怔住的功夫,又取回了小瓷瓶。
官睿听到消息后,眼神亮了亮,一块石头落了地,激动得转圈圈,笑道:“嫂子,大哥要回来了。我就说大哥一定平安,哈哈,太好了。”
冷面的沈怜也勾起嘴角,轻声笑道:“是啊,终于回来了。”
谢衡在一旁,小心翼翼捧起季淮的手腕,轻轻将瓶子中的脂膏涂在伤口上,后吹了吹。
官睿也凑了过来瞧看,本以为季淮是受了很严重的伤,但看见只不过是一小圈红印,也就放心了。看谢衡这仔细的模样,还真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呢。
谢衡见了官睿凑近,瞬间有些不快,还没有忘记接满宝那日,看见的他在摸满宝胸口的那一幕。
便将季淮的袖口往下放了放,小气得不叫官睿看到。亲昵得挽着季淮,低声道:“满宝,我们走吧。”
季淮乐得点点头,遭不住这毒舌大夫的挑剔,听着沈睿貌似马上也要去忙,便对他道:“小睿睿,我住在南巷的陆府,你可以到那找我玩。”
官睿本想现在就答应与他去玩,不过看见谢衡的脸色,便收了嘴,道:“好的,那你可别走哇,我一定去找你。”
走到外面时。
季淮发现谢衡依旧是闷闷不乐的样子,也猜出他的心思,怕是吃了别家巷子里的老醋,笑道:“灵台兄,我只当沈睿是小孩子的哦,就是个贪玩小屁孩。我喜欢的才不是他那种类型的,是……”
谢衡直勾勾得看着季淮,等着他的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