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光不咸不淡地冲他笑了下,把烟头灭了,“我先回去了。”
简宁心里悄悄松了口气,也想赶紧把这尊大佛送走,“行,我送你出去。”
两人并肩出了门口,刚要道别,沈明光一抬头就眼尖地看到了之前落荒而逃的陈臻,和杨朵儿的背影。
简宁看他怔住了,就和他一起站定,随着他的目光望过去,跟着他看街对面的两个人。
遥遥地隔着一条街,在一个小店门口。杨朵儿正拆开一根棒棒冰,撇开后给了陈臻一半。
陈臻明显是没见过这东西,两根手指拈着,仔细小心地打量了很久,看了看杨朵儿怎么吃,才犹犹豫豫地放进嘴里。
等看到陈臻张口嘴把那棒棒冰含进去,沈明光神色微微变了下,他目光像是被什么烫到了一般,看一眼就立刻收回来,看上去变得很不自然。
简宁看着沈明光,感觉有点奇怪。
狼族大多喜欢群居,即便有少数狼人在外生活,身边也有自己的狼人伴侣,也不至于孤独寂寞。
但沈明光不一样,他一直坚持独身。
他是狼族的“维达尔”,狼人的神,再过不久,“维达尔”的力量,就会在他身体里醒来。
沈明光不生在部落,没有亲人,一个人长大,在被祭祀找到的时候,他还在上初中。
他看上去像是个少年人,可眼里像封存了很多说不出口的秘密,整个人的气质都很沉重。
很多同族都怕他。简宁是大祭司的儿子,想着和他多亲近,才偶尔尝试着跟他和朋友一样相处。但朋友之间都是互相有来有往的,互相付出善意,沈明光却不这样来往,他对谁都很淡漠。
为人倒是克制有礼,也挑不出什么毛病,看上去没什么问题,但相处久了就会让人觉得和他隔着点什么。他像是给自己和别人画了一条清晰的界限,在线外是安全的,但你绝对不能走到线里面。
而沈明光的这个眼神已经越线了。
简宁皱了皱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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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陈臻把杨朵儿送走,他收到了沈明光发来的:晚上在哪里见?
陈臻反反复复地看了那条短信很久。
等手机屏幕黑下去,陈臻自嘲地扯了扯嘴角,开始沿着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地走。
周身是陌生人类的味道。
很热。快到中秋了,现在大概是这个城市最热的时候。这里的天气也很有意思,总是白天憋着,闷热一天,然后一股脑地憋到晚上,痛痛快快地下一场雨。
陈臻不会觉得热。一般情况下血族的身体机能都不会有什么变化,他们只有在吸了血或者被强烈刺激后体征才会变化。
就像他第一次遇到沈明光……他就已经全然失控。
一开始是身体,第二次,第三次,在梦里,在现实中,他的失控变得频繁。从身体到思想,到一举一动,到呼吸,到感官,都失控了。
陈臻茫然地走在街上。
在他贫乏的29年的记忆中,他活得单调无味。因为身份特殊,奥兰将他保护得实在太好,他基本没有出过几次欧总部的古堡,也没有机会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的风景。沈明光就出现在他即将成年的这个节点上。那个人类新鲜,甜美,迷人,几乎是见过一面后就让他无法再忘记。
血族大多相貌上乘,气质优雅,陈臻自己就是个绝好的例子。就算是欧总部一个替他脱鞋的血侍,放在人类族群中也是一等一的品貌。他熟知美丽的标准,但却依旧被那个叫做沈明光的普通男人所吸引。
不……他不普通,他独一无二。
再不会有那样的味道。这街上熙熙攘攘,人来人往,擦肩而过的汗味、体味,这些各异的人类的味道,都平平无奇,只有沈明光特别。
陈臻对自己说:我再试一次,我跟他告白,告诉他我想跟他试试看。如果他拒绝我,我再让他忘了这一切,我也不丢脸啦。
他重新拿出手机,给沈明光发了一条短信说:八点在学校正门外的树下见吧。
就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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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光到得早一些。
陈臻到那里的时候他又在抽烟。倚着车,安静地抽烟,不做别的事,不看手机不东张西望,安安静静地等。烟头明明暗暗的,在暮色里挺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