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当清的东西终於全部进到他体内後,乔振刚仅仅短暂的昏迷了三、四秒,便被腹腔中的寒冷冻醒,那瞬间,他以为自己已经死去。
清开始耸动。前戏已经做的够多,他不愿再浪费时间给乔振刚适应。
被鲜血染成红色的性器自男人体内抽出,囤积在腹腔的血液像决堤口的洪水从残破的、可不出是人类器官,只能用“伤口”来形容的地方,冒著热气喷涌而出。
重重地插人,血花喷溅。飞溅的血点染上洁白细滑的腹部,沾到麦色的大腿,落在紫色华丽的寝具上,像春天的毛毛雨,密密麻麻,无处不在。
乔振刚的哀嚎一直没停过,现在更是凄厉、高亢,像野狼在夜间荒原捕猎,又像是混沌时代的百贵夜行,连清都被震地双耳作响。正考虑要不要采取什麽措施,震耳聋地惨叫突然消失,一口鲜血自乔振刚口里呕出。
人类体内的温暖诱使清不顾身下男人的死活,大力的抽动。反正始人类的生命对蛇族来说毫无意义。
乔振刚不住的呕吐,他的胃早就空了,现在吐出来的只有血。鲜红色的血水不住地从口里往外冒,沿著下巴流满整个颈项;有从嘴角溢出,顺著脸颊淌到耳中,濡湿了头发及枕著的床单。
无力的健壮身体像提线木偶一样随著清的动作而上下窜动,肌体反射性的抽动被隐没在兽性的运动中。
等清发现异样而停止时,乔振刚的瞳孔已经在放大。
本以为这次可以玩的久一点,没想到还是这麽不耐用。清感到有点扫兴,不过他还不想这麽快就放弃。
俯身,张嘴,轻轻咬住乔振刚的颈动脉,小心地注入毒液,分量要掌握恰当,否则男人在失血而死前,就会被毒死。
功效很神奇,男人在鬼门关外兜了一圈後回来了。吐出一口长气後,定定地看著清,扭曲的面孔逐渐变的柔和。
清注入的毒液不仅能他活命,还有麻醉和催情的效果。能让男人在交合中轻松一点。
清又投入到他所热爱的运动中。乔振刚脸上的神情由恐惧和痛苦逐渐转变为享受,张开手脚搂住清冰冷的身体,主动迎合侵犯。
妖蛇(4)
红莲是被饿醒的,窗外阳光明媚让他意识到他不仅睡过了早餐,还很有可能错过了午餐,继而想到好象该去替清“擦屁股”了。死在清床上的“始人类”的尸体都由他负责处理。
清那於身材不成比例的可怕性欲,在整个蛇族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他那二十六个娇妻没有一个能在他床上捱过一夜而不昏倒、不需要躺上十天半个月才能缓过气的。正是这样,清才会欲求不满到每两个月就跑来“蓬莱”嫖娼。
推开清房间的门,扑鼻而来的浓重血腥味让红莲皱眉,床上血汪汪地一片狼藉,床单、枕头像浮在血水中。看这情形,红莲相信那个不幸的男人一定是为清流尽了身体内的最後一滴血。他在心里为他默哀三秒锺。
床上没有人,红莲顺著血水滴落的方向看,天花板上,一条黑色巨蛇紧紧绞著一个人体,占据了天花板四分之一的面积,巨大的性器嵌在那人两腿之间。血水沿著那人僵直的双腿和巨蛇的尾巴不住的滴流──不管是那人赤裸的身体也好还是黑蛇布满鳞片的粗壮躯体都沾满了鲜血。
怎麽还没死?红莲望著那个瘫软但是明显还有一丝活气的始人类很是不解。被清狠狠操了一过晚上竟然还活著,真是个奇迹,不,该说天赋异秉!佩服!
天花板上一人一蛇胶著的形势突然大变,巨蛇猛烈的扭动,每次移动都带著呼呼地风声,性器在人体内的进出速度快到肉眼无法看清,匪夷所思地地步,人体被冲击的前仰後合几乎出现残像。
忽然,风止云停,巨蛇像被冻僵一般静止不动,只有蛇腹不住收缩,同一时间,被蛇身禁锢的始人类的肚子开始鼓起,,透明的粘液混杂著红色血液自他双腿之间被蛇堵塞的地方像花形喷泉一样激射而出!
清就著蛇的姿态在始人类体内射精,也不管人类的身体是否能承受蛇族过多的精液。直到这个始人类的肚子被灌的像怀有四五个月身孕才停止。几乎没有停顿的又开始下一波运动。
看这情形,红莲知道短时间内清还不会结束,便识趣的离开。
清和那个始人类的交合直到第二天凌晨才结束,两夜一天间,清从未放开那个让他舒爽之至的躯体。所以,当他随著晨光衣冠楚楚地出现在红莲面前,淡淡地说道:“我没让他死。”时,红莲并没有感到吃惊,只是有点难过他对肉欲追求到不择手段的这种地步;让男人忍耐是很残酷的。
乔振刚模模糊糊地不知睡了多久。很多时候他都陷入一种昏厥般的沈睡,就算是在这种丧失了所有意识的黑暗中,他还是能感觉到身体内部破裂的疼痛。当这种难耐的痛楚逐渐减轻并最终消失後,乔振刚像做了场漫长的梦一样,醒了过来。
他发觉自己赤身裸体地躺在一张腥臭难闻的中式大床上,身边的织物呈现出一种让人欲呕的暗红色,他知道它们原本是美丽的紫色而且价格不菲。
污秽的枕头边扔著一张支票和两串钥匙,这是那两个蛇族人临走时留给他的“报酬”,支票上的数字足可让他奢侈的过完下半辈子。
乔振刚用比床单更肮脏的手拿起支票,神经质地笑起来。出手真是阔绰啊,原来他可以这麽值钱!
指甲缝里塞满乌黑血块的手慢慢插进被血粘结成干硬的乱糟糟一堆的头发中,干枯的血粉从指缝间落下。乔振刚无声的哭泣,泪水在被血污凝固的脸上冲出一道道沟壑,落到胸膛时已变成红色。
以前在狱中会经常幻想有能力去“豪富”这种大多数人一生都难得去一趟的高级餐厅时的情形,香车宝马,美人在怀,前呼後拥,挥金如土。但当真有这种资格时,却像突然得了厌食症,对那些彬彬有礼地侍应失去了兴趣,宁愿蹲在路边吃一碗三快钱的排骨面。
每天两次,乔振刚都会开著银色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跑到“豪富”,只为吃一碗“豪富”後头的小巷里“张记”面馆的“生煎大排面”。
那天,他在经历过整整十五天的漫长睡眠後,做的第一件事是冲进浴室,把像被暗褐色劣质油漆刷过、散发出强烈腐臭的身体洗干净;第二件事打电话叫了整整五份盒饭,狼吞虎咽地後果就是从此对米饭深恶痛绝,连在“豪富”用餐的虚荣也勾不起他丝毫食欲。
“张记”的店堂很小,只能容下一张小四方桌。店主便在店外拉个遮阳棚,又按上五张长桌,勉强成了一家店。店虽简陋,面却美味。
他家的大排是在小煤炉上用新鲜菜籽油由专人一块块现炸的。挑选上好的猪排骨用刀背拍松,粘上松碎的面包糠,放在热油锅里炸,下一碗面炸一块。吃的人要等些时候,却在最大程度的保证了排骨的鲜美滋味。这种只重质,不重量的售卖方式,在现代差不多已经绝迹。
吃的时候可以配上切得细细、金黄色的姜丝,但乔振刚讨厌姜的味道,从来不吃,便加了店主特制的辣椒面。把面在用鳝鱼骨熬制的红汤中拌匀,排骨也要浸入汤中,然後,一口面,一口排骨,一口汤;面滑,排骨外脆里嫩,汤鲜辣,每次都让乔振刚无比满足。
看到满地的狼藉乔振刚皱了下眉,桌凳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地,地上满是筷子和碗的碎片,用来炸排骨的小锅倒扣在地上,热油泼焦了边上一丛美人蕉。
瓷碗被踢碎的脆响惊动了五个正围著面馆老板索要保护费的少年。回头却见是个神情阴狠的高大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