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好自己找事做了。
这些年来我的主业是做个游戏人生的花花公子,从另一面来说,其实便是个无业游民。
但在这里,没有声色犬马供我沉溺。
眼见马姨妈的辛苦劳作,从第五日开始,我发展出了崭新的兴趣。
做菜。
虽然马姨妈的手艺是不错,但是来来去去,反反复复,总是那几样菜式。
我能懂大锅菜的难处,但是既然我已心怀不满了,为什么不能自己想想办法呢?
顺带打发无聊的时间不是?
于是周末的时候,我隆重得端出来自己苦心炮制的英式风格牧羊人派——院里的烤箱不够大也不够专业,只能一个个得烤,差点就没把我累趴。
几乎所有人都赞不绝口,展露出“吃货”的本性。
我心满意足得在旁边欣赏之际,却发现少了个小浅。
正待去寻她,陈风叫住:“她还是不太习惯人多,由她吧。”
“那我端一份过去。”我不死心,一定要全方位炫耀无死角。
兴冲冲得过去敲了敲门,门内竟然毫无动静。
一时忧心,我“砰”得大力推开门,小浅在课桌前吓得跳起。
我忙道:“敲门你没应,我有点担心……这是给你的份,唔,番茄马铃薯……”
小浅走过来低头接过,我视线一斜,看到她正在桌子前写着什么,四百字每页的稿纸用掉了一小半。
她用勺子挖了口,对我害羞得笑了笑,见我看着她写的文字,脸顿时红了。
“情书?我知道我很庸俗。
小浅摇摇头,放下盘子,拿起稿纸递给我。
略略扫了几眼,我几乎要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个十二岁的女孩,已经一年多没上过学校的小小风尘女,竟然在写小说。
主角是个十五岁的少女,尽管只是随便翻了翻,但那叙述的笔法,可是高于定式作文的水准了。
我不得不刮目相看,赞叹道:“小浅,你真厉害,写完了就投稿吧。”
小浅连忙摆手,惊慌失措的样子很是可爱。
“什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