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破车!”克里斯骂了句脏话,解开安全带,“走!下车!”
多米尼克哪敢耽误,跟着克里斯跳下车。路边商店中走出两个穿店员制服的丧尸,一边打着趔趄一边朝他们的方向走来。在丧尸眼中,他们不啻为两只会走路的感恩节烤火鸡。他们没带枪,因为他们是坐着飞机去见克里斯爸爸的,携带武器没法上飞机,之后又马不停蹄赶到海桐镇,没来得及补充武器装备——话说回来也没人能预料到这里正在上演生化危机。平时除非碰上穷凶极恶的恶灵,否则靠一支十字架外加一本《圣经》就绰绰有余了。
多米尼克拿出在棒球赛上跑垒的气势,同克里斯没命地奔逃。目标就是前方的小学,直线距离不过五六百米,加上绕路的因素,只要不停地跑,五分钟他们就能抵达。但就是这五分钟他们也很难争取得来。店铺里、餐厅中、后巷的阴影里,十几只丧尸接连出现,挥舞着腐烂的手臂迎向他们。
“你觉得念驱魔祷文管用吗?”多米尼克急中生智。
“不知道,试试!”
他俩同时拿出十字架,举在手上,口里大声念诵《诗篇》。可丧尸前进的速度丝毫没有变慢。
“试试‘登山宝训’!”
“登山宝训”是耶稣在山上向信徒所传的教诲,放到今天就好比政客竞选时登台演讲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由于是神子口述,所以力量格外强大。刚说了一句“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一只丧尸便扑了上来。多米尼克尖叫着躲开,丧尸扑了个空。
“没用的!‘登山宝训’都没有,我们死定啦!”他眼泪都快出来了。
“跑!”克里斯大喊。
多米尼克拔腿就跑,然而前方的丧尸鳞次栉比,有如塔防游戏中一座座威力无穷的高塔,而他们则是冒着枪林弹雨冲破防御的怪兽。
——逃不掉了!今天小命就交待在这儿了!多米尼克绝望了。
“闪开!!!”
多米尼克下意识地后退,一屁股坐在地上,手脚并用地后退。一道银白色的弧光贯穿他方才所站的位置,将一只丧尸自左肩至腰部劈成两半。丧尸像被切割过的肉块一样倒了下去。多米尼克眼前飘过漆黑的衣袂,一名手持银色军刀、身着黑色风衣的少年人挡在他面前,手起刀落,银色弧光仿佛飞舞的蝶群,所到之处,丧尸像被砍倒的树木一样纷纷倒地,转瞬间,街上只剩下了站立的黑衣少年、瘫倒在地的多米尼克、保持着一个怪异姿势愣住的克里斯、还有满地七零八落的尸体。
少年还刀入鞘,转过身面向多米尼克。他有着黑色的头发和黑色眼睛,多米尼克不记得自己曾见过这个人。
少年在他面前跪下,兴奋地说:“主人,很抱歉我来晚了!”
过了半晌,多米尼克才一舒胸中浊气:“……你谁?”
“主人您不记得了吗?我是您的狗啊!”
多米尼克惊恐地手脚并用朝后退,少年兴奋地手脚并用向前爬。
“你别过来!”
“遵命!”少年于是停住了。
多米尼克怒指他的鼻子:“你不要乱说!什么主人狗的!我才没有那种奇怪的兴趣!”说罢他转向克里斯,澄清道:“真的没有!”
“可是主人,我真的是您的狗啊!”
“我不认识你!你不要乱讲!”
“呃……抱歉打断一下,”克里斯说,“多米尼克,我想他的意思是……他是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
那一串长长的姓名把多米尼克的脑子绕晕了。他思考了半天也没思考出自己怎么认识一个名字像英国女王头衔那么长的家伙。他认识吗?他应该认识吗?为什么连克里斯都知道这个名字……
多米尼克灵光一闪。
“原来是你!”他脱口而出,“你还真是……我们家的狗啊!”
作者有话要说:
☆、地狱犬流浪记(1)
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昵称“狗”,惊恐地发现自己被抛弃了。
它的主人在一个奇怪红衣女人的帮助下骑摩托车绝尘而去,丢下它一个狗孤零零地面对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警局中的警报还在嘀嘀嘀的响个不停。最后狗只好急得跳墙——从墙上那个大洞钻出去。但主人早就不见了,狗顺着小巷蹿到大街上,发现自己被遗落在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城市中。
——别慌啊沃茨海立克·普奥·桑福睿科·莫利安斯迪尔·德·瓦尔特贝伦!狗心说。你可是地狱犬!比那些愚蠢的人类高级多了!这座城市与枫树岭镇离得又不远,你完全可以找到回家的路!
它一边为自己加油打气,一边凭借(不甚靠谱的)记忆找到一条看似很熟的路,沿着它一溜小跑。才跑过一个街区,它就彻底迷路了。这座城市的每条街巷看起来都差不多啊!到底哪边才是回家的方向?
雪上加霜的是,它现在觉得饿了。虽然之前主人喂它吃了点儿东西,但那分量还不够它塞牙缝的。放在平时,它只需在镇上随便逛逛,愚蠢的人类就会主动过来投喂食物。但在这陌生的城市中,没有一个人关心它,甚至没有人肯多看它一眼。一名路过的小女孩好奇地指着它说:“狗狗!”她妈妈急忙拉她走远:“那是流浪狗,身上很脏的!”
——哪里脏了!狗委屈极了。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没过多久竟下起了雷阵雨。狗无处可去,只能蹲坐在路边商店的屋檐下躲雨。望着从屋檐落下的点点雨水,它难过地想,主人会来找它吗?它记得有一次镇上一户人家的猫走失了,他们家印了几百张寻猫启事,贴满了镇上的每一根灯柱。就连对低等猫科生物丝毫不敢兴趣的它也记住那猫长什么样了。主人也会这样来找它吗?
它希望主人能快一点,听说大城市里有专门捕捉流浪猫狗的机构,如果被抓住了,一段时间内无人认领或领养,就要人道毁灭。它不禁痛恨主人为何不在项圈上写上姓名住址,假如有好心人看见,至少能联络到主人,送它回家。
狗在城市里流浪了三天。
三天来它饥一顿饱一顿,有时会有好心人看它可怜给它买点吃的,大部分时间它只能去翻垃圾箱。大城市的竞争非常激烈,那些餐馆后巷的垃圾箱(里面有丰富的食物)都被各种各样的流浪狗占领了,它几次三番被狗群打跑。还有一次它从垃圾箱里翻到一根吃到一半的热狗,结果还没来得及下嘴就被一只树丛里蹿出来的浣熊抢走了。大君在上,那浣熊竟然会直立行走!狗觉得浣熊这种生物肯定哪位地狱大公的眷族,否则怎么会生得如此凶暴可恶。
可惜狗的力量被限制在了这个脆弱不堪的躯体里,要不然那些低等生物怎么会是它的对手!如果它能恢复到地狱形态……不不,只要它能释放出一半的力量,就足以称霸这座城市了!
夜里,狗就睡在公元的长椅下面。那地方四面透风,冷得可以,不过好处是头顶至少有块板,即便夜里突然下雨也不必害怕。它把脑袋搁在前爪上,尾巴有气无力地左摆一下,右摆一下。以前狗一直觉得主人待它不好,总对它呼来喝去、颐指气使,现在它才感受到家的温馨——每天回家都有柔软温暖的小窝,要是在镇上没吃饱,主人总会在冰箱里留一块冻肉给它,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和它玩接飞盘游戏。主人为什么还不来找它呢?
脚步声由远及近。夜晚的公元万籁俱寂,只有偶尔虫鸣,因此那脚步声格外清晰,甚至有些刺耳。狗不禁往长椅的阴影里缩了缩。这些天它发现,人类也不总是喜欢它的,有些人会一脚把它踢开,或是用食物引诱它靠近,再对它拳打脚踢,若不是它跑得够快,现在就是条死狗了。至于正走来的这人,狗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只希望他不要注意到自己,快点离开就好。
然而天不遂狗愿,那人走到长椅前,非但没有离开,反而一屁股坐下。接着一阵翻动纸袋的哗哗声,一股食物的香味顺着那人膝上的纸袋飘到狗的鼻子里。狗用力嗅了嗅,肚子“咕噜”一声。
它暗叫不好,那人肯定发现它了!如果他是人们所说的什么“变态虐狗狂”,那它就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