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很好,陈蒙告诉自己。在这一系列事里,王英对他的伤害远比王军多。他知道王军是个什麽样的人,狗改不了吃屎,做什麽恶事都不奇怪,但他视为最贴心的“哥”就不一样了。
“我没错”
“是的,你没错”王英抬起脸,笑了笑,那样子有些奇怪,似乎好像真的一点悲伤难过都没有,“错的是我,我高估了我们之间的感情”
“你在怨我?”
“我没有”王英从地上爬起来,整了整裤子,似是怕陈蒙不相信一样,补了句“真的”
王英这态度把陈蒙气个够呛。本来在心底还偷偷期待著能被这男人好好哄一番,谁知道反过来自己栽了跟头磕破了嘴还得被数落一通。於是,陈蒙他一赌气,第二天连个招呼都不打,默默地跟著王军去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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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海举手投足里流露出的风骚不同,北京表面上正经,藏在干燥的风和粗硬的灰尘下的,是令人轻易沈醉的糜烂。
肖瑞就喜欢这样的北京,放弃稳定的工作、户口,宁愿当个“北漂”,白日里西装革履地穿梭在各高层大厦间,与各色人等周旋,夜色浓重时便换上另一身装束,像只发情的狐狸四处留骚。
他自认阅人无数,阅鸡没有千根也有百根,在第一眼见到那个男人时并没有多深刻的印象,媚眼一飘便过去了,但那男人跟著而来的眼神像条鸡毛掸子,搔著他的心口,痒痒的。
待男人走近了,他才发现,那称不上一个“男人”,不过是“男孩”。
“一个人?”男孩浅浅一笑,脸上羞涩的笑容与周围迷幻的气息格格不入。
肖瑞执起杯子,浅啜了一口酒液,舌头在杯沿滑了一圈,回道,“不是,我跟朋友一起来的”
“朋友......”男孩眯起眼睛,上下打量著肖瑞,“你跟我的一个朋友很像”
肖瑞挑挑眉,继续等待。
“身材、发型、脸都很像,但是──”
“嗯?”
“你比他漂亮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