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掬乐哭笑不得。「你们在跑时,我人在对街的咖啡厅。」比赛很小,媒体并无刻意报导,那天他在公司里迎接完晨阳,打算吃个早午餐再回家洗澡睡觉,就见窗外矫健身影,道道掠过。
除了运动和恐怖攻击之外,你不会看见美国人大规模的跑——废话,安掬乐拿手机查了一下城市新闻,确实有马拉松比赛,他近期忙禄疏忽了。
报导并没载明参加选手,他心念一动,默默拿起托盘移往窗边,悄悄看完全程,中途上下眼皮不停打架,他叫了杯特浓美式,搞得之后想睡又睡不着,痛苦得要命。
人太多了,他没看见青年,没想他真的有参赛。
杜言陌听着,心情复杂,滋味百般。那是他回台前最后一次在国外跑马拉松,他一直坚信恋人仍在台湾,不料他已抛下一切来了纽约,甚至与他相隔不到一街……他却只顾前跑,压根儿没留意周旁风景。
他以为自己在前进,可事实上错过的远比得到的多。
青年敛眼,并无多语,他坐在安掬乐背后,手臂自他腋下穿过,双手掌叠在恋人胸前,下巴靠在他肩上。「还好……」
还好,他仍爱他。
他们没有错过。
不敢责怪,但也不是全无怨怼……理性理解,感情却矛盾地频频想问为什么?这么爱我,为何能不要我?可他其实懂,或许就是太爱了才离开,不忍见情感变质,他就连走后都不忘偷偷注视,做自己最忠实强大的粉丝。
杜言陌一边叹息,一边抱紧他,至少眼下他在他怀里,他便再无所求。
他这声叹气擦过安掬乐耳边,他侧首抬眼,看见青年表情,只能苦笑。
据说狗跟孩子格外记疼,青年真把两者占全了。
总归人都来了,安掬乐拉人随处逛逛,他没怎玩过纽约,一路上竟比杜言陌还显兴奋。
杜言陌对城市街景毫无兴致,他更喜欢大漠风光、飞瀑丛林,安掬乐晃了几处,见青年兴致不高昂,遂镇定下来问:「接下来想去哪?」
杜言陌想不出来,只好说:「你高兴就好。」
安掬乐「茄」一声,出来玩最怕这种不冷不热的。反正瞎晃一天,肚子也饿了,索性带着青年去吃饭。
他特意搭地铁过去,安掬乐一般最讨厌人挤人,如此也要坚持去吃的餐厅,杜言陌多少好奇。
那是一间中菜馆,招牌破旧,里头人声吵杂,一推门便闻到浓浓油香味,掌勺的老板将菜搁到前台,刚巧看见安掬乐,粗犷的脸展露惊喜:「哟,这是谁呀?哪阵风把您这爷给请回来了唷!」
安掬乐笑笑。「菜单换过没?」
「没,就那样!」老板一指墙壁,斑驳水泥墙上挂满牌子,中英交杂,杜言陌跟随一瞧,当场无言。
「呃……Red burned lion head?」红、烧、狮子……头?
老板点头。「我们招牌菜唷!」
「……」不仅如此,麻婆豆腐叫Bean curd made by a pock-marked woman;鱼香肉丝叫shredded pork in garlic sauce……忒直白了。
老板:「点什么?」
安掬乐:「老样子。」
「好咧~」老板应声去准备,安掬乐领杜言陌随处觅了个位子坐下,餐馆小却生意兴隆,多数是黑发墨眼的东方人在异乡打拼同时来寻一点家乡,每个人来往间尽是放松神态,因为这儿只需动嘴,无须耗脑。
再大的苦闷,面对热腾腾的吃食,都能暂时打消。
服务生把几样菜端上来,杜言陌看见安掬乐所谓的「老样子」,有些怔忡。
红艳艳的糖醋排骨,香气扑鼻。
安掬乐给他递筷子,这年头兴环保,餐馆里多数采用自己的碗筷,杜言陌偶尔觉得可惜:他喜欢看安掬乐给他搓竹筷。
「老板配方是按我建议调的,不知有没改变……吃吃看?」
「嗯。」杜言陌夹起一块吃了,随后惊诧。「……和你做的味道一样。」
「废话,就说是我给的配方了。」安掬乐敲他额头,随即做了个闪避姿势。「怕你嘴里喷龙,我躲一躲。」
杜言陌哭笑不得,专心用膳,这是他最爱的菜,行走世界各地,遇见中菜馆他总会忍不住进去尝尝,可糖醋排骨但凡一点用料差异,味道就不同,他看过安掬乐做菜,十分随性,唯独糖醋排骨他会用量勺,放料前仔细斟酌,认真得像在进行一场化学试验,一点儿比例都不能出错。
安掬乐:「好吃吗?」
相近味道,怎会不好吃?杜言陌点头又答:「我更喜欢你做的。」
居然还懂恭维。安掬乐笑得眉毛都弯了,「哦,差在哪?」